湖北省城乡建设厅9月15日发布文件称,居民家庭贷款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贷款利率最大可给以七折优惠,个人购买属于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这被认为是中国国内又一对房地产市场实施救市的省份。在此之前,四川、福建、宁夏、内蒙等地已经出台不同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给予扶持。
这些省份之所以出台救市政策,是因为中国房地产市场正在进入一个困难时期。根据 9月13日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1-8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数据,8月份中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跌城市创三年多新高,一线城市全线下挫。与此同时, 8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 56,160万平方米,比 7月末增加 930万平方米。这一数据表明,中国房地产在价格下跌的同时,库存却依然居高不下。中国房地产问题最严重的地区出现了“鬼城”,大片新建住宅区房屋空置,住户寥寥。
优惠贷款利率和契税被看作是中国地方政府采取的第二轮救市政策的开始,几个月前一些地方实行的放弃执行中央政府要求的限购政策,被认为是第一轮救市。显然,放开限购依然不足以提振衰弱的房地产市场,于是这些地方政府希望通过用优惠的贷款利率、契税等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消费。
救市效果先且不说,这些地方政府该不该出台房地产救市政策,我认为很值得探讨。
地方政府为什么会针对房地产市场出台救市政策 ?这是由房地产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所决定的。在中国,房地产被看作是支柱性产业,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卖地所得。房地产业的衰弱,不仅使得地方政府依靠土地获得的财政收入减少,而且以土地为担保的地方融资平台也面临巨大的风险,地方债务危机因房地产的衰弱而出现或者加大。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救市的迫切性就显露了出来。在其看来,只有保持房地产市场繁荣,土地财政带来的这些问题才能解决。
短期内,救市或许会解燃眉之急,但长期看,我认为这会带来两大严重的负面影响,最终会得不偿失。
首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深化改革的要点。也就是说,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与衰落,应该由市场决定,而非地方政府行政举措所决定。中国房地产业市场化发展虽然只有十几年的时间,但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在A股市场上市的房地产企业多达135家。目前房地产市场衰弱,很大原因是部分城市前期供应量过大所导致。这正符合市场供需因素决定价格的经济学原理。
目前房地产衰弱是市场在对过去十几年中过度发展进行自我修正。此时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出台政策干预房地产市场,显然是与中央政府“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改革要点背道而驰的,其后果可能使全面深化改革无法进行下去。
其次,地方政府期望房地产投资继续超高速增长,以维持土地财政,是不现实的。1998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化开始推进,到 2003年中国进入房地产投资过热期。这之后的十年中,虽然中央政府数次出台了宏观调控政策为房市降温,但房地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每年依然超过 20%,最高时甚至超过了50%。去年,房地产投资额约占中国GDP总额的 16%,占固定资产投资的20%。在当前供大于求的形势下,继续设法维持投资的高位,不仅难度极大,还可能最终导致房地产投资这根弦被“崩断”。届时,地方政府面临的恐怕不会是土地财政的减少,而是债务危机的爆发。
其实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整并非“断崖式”下跌,而是因经济形势和供需关系变化而导致的合理波动。这一点从当前房价整体波动幅度不大、销售面积仍处历史高位等数据中就能看出,而这种波动非但不是坏事,还有助于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
地方政府没必要为房地产市场这种短期的调整而担心,在每年增加近 1个百分点的城镇化率和住房需求升级的背景下,中国房地产市场总体需求依然强劲。指望以行政手段阻止甚至扭转房地产市场短期的自我调整,实在是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