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套取资金
环保部等虚列支出套取资金
过去5年的审计报告中,环保部、民政部、质检总局、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国社科院等6单位,均有2次及2次以上通过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记录。
2005年和2006年,原环保总局在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项目中,虚报冒领并拨付给自行批准设立的原环保总局辐射监测技术中心监测工作经费300万元。
2008年,环保部在中央编办未批复所属国家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人员编制的情况下,虚报该中心2008年度人员经费预算198.39万元。
环保部所属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则在2006年至2008年,以编造虚假人员名单等方式虚列支出,套取财政专项资金56.14万元,用于发放劳务费等。
农业部,2004年至2008年,所属一单位利用伪造的178张“电话卡话费收据”报销后,套取资金15.29万元,违规发放给该中心领导班子等;2008年,所属一单位申报购房补贴预算时,虚增134人,多申报252.83万元;2010年,所属两单位以绩效工资名义,从课题经费中向单位在职人员发放津补贴85.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