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性区域无可厚非
杜晓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项目官员):首先可以肯定,在世界文化遗产内是可以开设经营场所的,许多国家的世界文化遗产内也都有专门的餐饮场所。故宫面积广大,事实上也需要开辟一些地方供游人休息。只是任何经营活动都必须在不危害遗产本身的前提下进行。我曾经专门注意过故宫内的星巴克咖啡馆,发现它确实有一些技术上的优势,比如经营方式简单,不动烟火等等。中国的传统茶馆也可以开进故宫,但在标准化操作,经营方式上还需要仔细规范,还应该好好研究一下故宫服务对象的需求,比如,真正愿意在景区内休息、喝茶聊天并额外消费的人有多少。
我不同意“星巴克代表低级快餐文化难登故宫大雅之堂”的说法,因为餐饮本身并没有级别之分。星巴克开进故宫应看成是中西文化的交流、碰撞而不是对抗,因为工作关系,我曾到一些国家考察,发现不少中餐馆也已经在当地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从事商业活动。
熊芯(第一财经日报):芮成钢要求星巴克从故宫里搬出去的理由是星巴克“在西方已经成为一种符号”,在故宫这样一个具有中国传统文化象征意义的地方出现实在不太合适,并认为这是对中国文化的一种不尊重和糟蹋。
其实,对于文化,可以分几个层面来看。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曾认为,文化包涵器物、制度、精神三个层面。对于器物和制度,我们完全可以采取开放的态度,而对于精神层面的东西,由于是一种长期的文化积淀,是属于内核性的东西,并不容易受到外物的改变。
如果去除文化心态方面的考虑,星巴克只不过是一家方便游客休息和吃喝的普通小店,属于器物层面的东西。它既不可能破坏故宫的历史价值,也不可能糟蹋整个中国的传统文化。
当然,这里存在一个星巴克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问题。但这不是文化是否相融的问题,而是故宫的整体规划问题。如果星巴克要搬出故宫,其他快餐店同样也应该搬出故宫,它们中的有些也不比星巴克更符合中国文化的内涵阿?
法国的卢浮宫并不会因为拥有中国茶文化而失去其历史的深厚韵味。只要星巴克在整体规划上和故宫风格相融,我们大可不必拿文化感情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