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批评“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实在是得不偿失”的意见, 故宫方面也做出公开回应, 说开设星巴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游客的饮食需求, 而且一旦经营工作与保护工作产生冲突,故宫肯定会毫不迟疑地舍弃经济利益,不会违背保护的原则。既要满足游客的合理需要,同时也要考虑到故宫所承载的文化导向性作用的原则,故宫方面还表示目前院方正在与星巴克进行交涉,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就该店未来的安排达成协议。
事实上, 外国餐饮企业在中国的文化古迹里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一直是一个争议话题, 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肯德基2003年1月关闭了自己在北京北海公园经营10年的店。肯德基北海店是1993年开始营业,当时与北海公园签订了为期10年的合同。但后来有越来越多的市民对此提出批评, 指出皇家园林不宜引入洋快餐,以免破坏园林风格。据此,中方于2000年做出决定:肯德基北海店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在余下的合同期内,该店不得扩大经营规模。肯德基方面当即表示理解和服从。至于故宫里的星巴克在这六年中其实也一直伴随着非议, 只不过从前讨论参与者的范围没有今天这样广, 媒体关注度也没有今天这样高。
在媒体和社会上其实也还有一些呼吁给予故宫里的星巴克更加理性分析的声音。《新京报》的一篇评论就认为故宫里开设星巴克的争论实际上应该回归到传统文化如何在现代商业社会生存的问题。这篇文章说:“如何维护传统文化在现代商业社会的完整和原始,是一个我们讨论了很多年的问题。如何在全球化中,维护一个民族传统文化的独立和尊严,也是我们讨论了很多年的问题。但是这两个题目,恰巧在星巴克是否应该搬离故宫这一事件上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