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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能与娃哈哈谁会是赢家?
本刊记者 兰辛珍 · 时间: 2007-06-04 · 来源:北京周报 2007年第23期 6月7日出版
 

4月初,娃哈哈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向媒体披露,其合资方法国达能集团欲以40亿元的低价强行并购娃哈哈集团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高达10.4亿元的其他使用“娃哈哈”品牌的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遭到娃哈哈集团的坚决反对。自此,达能与娃哈哈双方对因“娃哈哈”商标的使用引起的冲突开始公开化。

经过两个多月的“口水”战,特别是5月9日达能宣布正式启动相关的程序应对未经合法授权的娃哈哈非合资企业之后,达能与娃哈哈双方对纠纷的处理在最近一个月开始变的低调了,双方不再互相攻击,而是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开始协商解决。

“因为达能和娃哈哈的高层都清楚,事情如果解决的不好,对双方都可能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贺力平说。

贺力平说,处理纠纷的负面影响已经在“口水”战中有了表现,一些与达能合作的中国企业已经在怀疑达能的合资意图,而娃哈哈集团内部也因为纠纷有不小的波动。

“目前最重要的是能有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贺力平说。

 

商标使用引发冲突

娃哈哈与达能的合作开始与1996年,当时娃哈哈与法国达能集团、香港百富勤合资成立五家公司,生产以“娃哈哈”为商标的包括娃哈哈纯净水、八宝粥等在内的产品。娃哈哈持股49%,达能与百富勤合占51%。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香港百富勤将股权卖给达能,使达能跃升到51%的控股地位。

当时,达能曾提出将“娃哈哈”商标权转让给合资公司,遭到了娃哈哈集团的拒绝后,双方改签一份商标使用合同。

宗庆后介绍,双方在合同上签署有这样一条:“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

“这一条款简单说,就是娃哈哈要使用自己的商标生产和销售产品,需要经过达能同意或者与其合资。”宗庆后说。也正是这一条款,引发了强行收购风波。

对于达能来说,通过合资公司掌握中国著名品牌“娃哈哈”商标的使用权显然是捡了个大便宜。但对于宗庆后来说,使用“娃哈哈”商标还得取得达能集团的同意却是非常痛楚的,因为“娃哈哈”这一商标品牌是宗庆后亲手创建的。

宗庆后说,合资初期,他作为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如果使用资金超过1万元,需要达能派来的财务总监的同意。打开市场以后,娃哈哈要增加生产线的投资,达能也不同意。娃哈哈推广新产品非常可乐的时候,达能同样不同意。后来娃哈哈自己决定投资,有了40%到50%的收益,证明娃哈哈的市场判断是正确的。

由于在投资和管理上双方经常有分歧,1999年宗庆后决定,由职工集资持股成立公司,建立了一批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但产品的商标使用的仍然是“娃哈哈”。

根据娃哈哈集团的数据,2006年娃哈哈集团公司销售额突破200亿元,利润超过20亿;而非合资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利润也达10.4亿元。

于是,达能集团以非合资公司未经允许非法使用“娃哈哈”商标为由,提出以40亿元收购娃哈哈集团旗下这些非合资公司。

达能集团亚太区总裁范易谋认为,合资10年之久,对娃哈哈把合资品牌应用在非合资公司提出抗议,是正当的商业行为。

达能的并购要求遭到了宗庆后的抵制,宗庆后认为,达能公司来中国,扮演的是一个财富瓜分者的角色,而非一个善意的合作者和财富的共同创造者,“达能并购娃哈哈以及中国其他一些大企业的行为,不是为了将这些企业经营壮大,而是为了资本运作将中方企业股权低价收购后再在国际市场上出售或上市,以套取巨额资金和利润。”宗庆后说。

宗庆后介绍,10年来,达能在娃哈哈仅投资了1.7亿美元,连买设备建厂房的钱都不够,至今缺口尚达16.04亿元人民币,全靠娃哈哈的资金在周转,而这10年来达能已获分红3.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31.39亿元,而且合资公司的资产还增值了51%。

宗庆后的抵制得到了娃哈哈集团员工的支持。4月10日,娃哈哈集团工会委员会发布全体职工代表声明,称“坚决拥护宗庆后的领导和指挥”,坚信“必将夺回‘娃哈哈’这一中国驰名商标的全部权力”,并称合资10年来,外资没有给企业任何技术、研发方面的支持。

在接到达能提出的因未经允许就非法擅自使用“娃哈哈”商标而低价并购非合资企业的要求后,宗庆后痛心而又愤怒地说,他在10年前就落入了达能“精心策划好的圈套”中。

“我们当初的许多投资决定,都遭到达能的抵制和反对。但当娃哈哈将企业办好了,产生经济效益了,达能却又要强行介入。对于一些暂时还产生不出效益的,达能已投入的亦要求退出。”宗庆后对于达能的功利做法表示出强烈的不满。

 

达能更希望协商解决

对于娃哈哈集团的态度,达能虽然称“已启动了相关的程序应对未经合法授权的娃哈哈非合资企业”,但达能更希望能通过协商来解决。

达能集团的一份对外通告称:“达能集团一直没有放弃通过和平协商解决争端的希望,我们也会为此尽最大的努力。”达能公关负责人也表示,从始至终达能一直把协商解决问题放在第一位。事实上双方的协商也一直在进行中。

目前达能与娃哈哈的合资公司年销售额为12亿欧元,占达能集团年销售额的7%。与娃哈哈成立的合资公司无疑是达能在中国最重要的投资之一。因此有分析认为,这是达能自始至终希望与娃哈哈协商解决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按理说,达能占有合资公司51%的股份,应该有决定权,但戏剧性的是,整个合资公司的经营、生产的决定权都集中在宗庆后手里。因为早在合资当初,宗庆后就已与达能有约在先,即品牌不变、董事长不变、退休职工待遇不变、45岁以上职工不许辞退。在合作的10年里,宗庆后一直掌握着合资公司的控制权。

对于达能和娃哈哈的纠纷解决的方法,一些专家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这一事件争论的焦点就是‘娃哈哈’商标的使用权问题,而关于商标的使用权问题,早在娃哈哈集团与达能成立合资公司的合同中就有规定。双方既然签有合同,最后就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前中国WTO谈判代表团法律组组长张玉卿则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李国光认为,在过去的10年期间,达能在中国大量并购中国著名饮料企业,包括娃哈哈、光明、乐百氏、汇源和蒙牛。达能公司实际上已经对中国的饮料业进行了垄断,现在又提出并购娃哈哈集团的非合资企业,严重违背了国家六部委《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中“并购方在中国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境内资产拥有30亿元以上,境内企业超过15家,必须报经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审查的规定”。因此李国光分析,达能并购娃哈哈的非合资企业,可对其进行反垄断调查,按照国际惯例,采取法律手段强行解除其垄断地位。

 

娃哈哈只是个案

与达能和娃哈哈一样采取合资方式的企业在中国有很多,这些企业的未来是否也会出现类似或者其他新的问题?很值得人们关注。

2005年,始建于1939年的中国化工机械制造工业摇篮--锦西化机与西门子签订了合资合同,合资公司随后就挂牌,合资公司股权比例30∶70,西门子控股,这意味着西门子彻底消除了中国本土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类似的还有小护士、梅林正广和……等等一批中国知名品牌都被外企收购。而被收购后这些品牌的影响逐渐减弱。

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时,一般都会选择民营企业中的龙头企业,因为民营企业发展较好的行业,几乎都是鼓励或者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直接投资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卢进勇认为,民营企业引进外资无疑是解决资金困难的直接办法,成立合资公司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无疑是民营企业家的最希望的选择,可是在引进外资的时候因为民营企业家自身知识水平和当时的市场、政策环境的局限,对外资企业的认识并不清楚,会有许多不利自身发展的隐患存在。

“外资企业在进入中国市场的时候,已将中国作为全球战略的一部分,而且早有一整套的渐进式的扩展战略,并通过合资扩大市场份额到驾驭整个行业获取最大利益。”卢进勇说,“同时,他们还有自己的智囊团,为他们做深入调查、分析。达能很早就知道娃哈哈的非合资公司违反合同的行为却没有制止,也是有预谋的。”

虽然外资进入民营企业时有各种企图,但是引进外资却是我国的长期目标,也是经济发展的需要。“这次娃哈哈与达能的纠纷,让我们认识到外资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强烈意识和全球化的视野,同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企业家在与外资签合同时,一定要设想周全,要有全球视野。”卢进勇说。

卢进勇表示,面对跨国公司在中国开拓市场的战略,我们应当适当采取一些防范措施。跨国公司借助我们企业的渠道和力量开拓市场,发展自己,这都是正常的商业策略和手段。一开始的时候,我们的企业可能缺乏一些经验,可以理解,但是一定要尽快地总结经验和教训。同时,我们的企业要学习跨国公司开拓国外市场的这种比较整体的长远的战略。以后在一些并购、投资的法律方面,我们的企业也应当多加强学习,要研究法律的一些陷阱,从法律角度做一些布局。此外,品牌的成长切不能急躁,切不能短视。培育品牌就跟研发一样,必须要持续10年,甚至50年才能做起来,企业家要有一点长远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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