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时刻把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这是过去一年来立法工作一个鲜明的特色。张德江委员长曾形象地指出,“法律修改要回应社会关切,不能与社会热点不搭界”,更不能“你说你的,我干我的”。
一段时间以来,特种设备成了埋伏在人们身边的“隐形杀手”,接连发生的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不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屡屡刺痛人们的神经。因此,社会上要求制定一部高质量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作为回应,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制定这部法律给予了高度重视。为了使这部法律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在实践中能切实管用,真正成为百姓安全的守护神,立法者认真对待每一个条款,做到细而又细。用法工委一位负责人的话说,蹦极的那根绳这部法管,游乐场的碰碰车这部法也要管。正因为如此,草案条文由原来的72条增加到101条。
在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根据各方面意见,对网络购物、个人信息保护等消费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做出了规范,进一步强化了经营者的“三包”、格式条款、召回缺陷产品等方面的义务,通过赋予消费者协会组织公益诉讼的职能、减轻消费者举证负担等缓解消费者维权难度,设立了严厉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行政罚款金额以增强法律的威慑力。社会关切的网络购物“后悔权”、个人信息泄露、经营者霸王条款、虚假广告、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等问题都得到了回应。
旅游法则针对“零负团费”、强迫购物、景区门票价格随意涨价、旅游者维权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扰乱旅游市场、损害旅游者权益的问题做出了规范。
此外,环境保护法、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也都充分考虑到了百姓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
让每一部法律都成为精品
提高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的核心,也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的问题。换届伊始,张德江委员长就明确指出,立法质量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实施效果,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的永恒主题。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
深入基层,问计于民,让人大立法更“接地气”,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
为此,张德江委员长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去年5、6月间,他就特种设备安全法专程赴基层调研。调研期间,他深入车间厂房,了解生产情况,并与企业负责同志就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问题交换意见。他还在广东主持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听取有关专家学者、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负责同志等的意见。
为了严把立法质量关,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在法律通过前增加一道“工序”,即立法前评估。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对旅游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商标法修正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等法律案开展通过前评估工作,邀
请全国人大代表、公众代表、相关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和基层群众等,就草案的内容可行性、出台时机以及实施后的社会效果、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论证评估。从实际效果看,通过开展立法前评估活动,既提升了立法质量,也盘活了整个立法工作。
开门立法、尊崇民意,让百姓拥有更多的话语权,不仅有利于扩大公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也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资产评估法等3部法律草案试行二次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即对常委会二审稿再次上网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为了增强公众参与立法工作的实效,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避免“你说你的、我改我的”。对合理的意见,尽量吸收采纳;对不予吸收的意见,给予必要的解释说明。此外,还注意把网上意见与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和立法调研收集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正确处理多数与少数、强音与弱音的关系,尽量准确把握和体现群众意愿与诉求。
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立法中坚持精益求精的原则,对每一部法律草案都精雕细琢,力求使每一部法律都能成为精品。例如,在审议旅游法草案时,虽然此前已进行过两次审议,但常委会组成人员依然认真审议,踊跃发言。据统计,共110人发表了意见。法工委对这些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出针对81个条款的上百条意见。法律委员会逐条认真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又作了40余处修改。
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虽然刚刚起步,但却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标志着一个精细化立法时代的正式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