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柳州市柳城县凤山镇糯米滩水电站,消防人员在向处理池投放物料稀释中和遭遇镉污染的河水(2012年1月29日摄)。
7月7日,在贺州市贺江合面狮段水污染事件新闻发布会上,贺州市相关负责人称已基本找到污染源,位于贺州市贺江马尾河沿岸的部分企业虽然已经“人走厂停”,但流出来的污水中重金属仍然超标。从广西贺州市贺江马尾河段河口到广东封开县110公里河段,不同断面污染物浓度从1倍到5.6倍不等,威胁沿江群众饮用水安全。
广西龙江镉污染阵痛还没有完全消失,贺江水体污染事件又突如其来。频繁发生的水体污染事件,深深触痛公众神经。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已成广泛共识与发展目标的今天,“污染经济”到底还有多大规模、多大能量?我们还要为“污染经济”付出多少代价?
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企业的存在,有一定的历史原因。他们无疑曾在支撑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之而来的一起又一起水体、空气、土壤污染事件,使这种“顾头不顾尾”的落后发展方式的弊端暴露无遗。彻底转变经济发展观念和方式,坚决向“污染经济”说“不”,如今已刻不容缓。 新华社记者陆波岸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