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12日发表媒体声明,谴责朝鲜发射卫星的行为,并表示将继续就此展开磋商。
安理会当天上午就朝鲜发射卫星一事举行紧急闭门磋商。安理会本月轮值主席、摩洛哥常驻联合国代表穆罕默德·卢利什基在磋商结束后宣读媒体声明说,安理会就朝鲜使用弹道导弹技术进行发射活动所引发的严峻局势和关切进行了磋商。安理会谴责朝鲜发射卫星,认为此举显然违反了联合国安理会第1718号和第1874号决议。
声明说,2012年4月,安理会曾要求朝鲜不要再进行任何使用弹道导弹技术的发射活动,并决定一旦朝鲜再进行此类发射活动,安理会将采取相应行动。
声明还说,鉴于问题的紧迫性,安理会理事国将依据其职责,继续就如何做出适当的回应展开磋商。
据朝中社12日报道,朝鲜当天使用“银河3号”运载火箭从平安北道铁山郡的西海卫星发射场成功发射了第二颗“光明星3号”卫星,卫星已经进入预定轨道。
联合国安理会于2006年和2009年分别通过第1718号和第1874号决议,要求朝鲜不再进行任何核试验或使用弹道导弹技术的发射活动。
外交部:中方对朝鲜发射卫星表示遗憾 望冷静对待
外交部新闻发言人洪磊在12日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对朝鲜在国际社会普遍表明关切的情况下实施发射表示遗憾,希望有关各方冷静对待,共同维护半岛和平稳定大局。
有记者问,朝鲜发射了“光明星3号”卫星,中方对此有何评论?中方是否认为朝鲜发射卫星违反了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方认为安理会应该就此问题采取何种行动?
洪磊回答说,中方注意到关于朝鲜发射卫星的有关报道,也注意到有关各方的反应。我们对朝鲜在国际社会普遍表明关切的情况下实施发射表示遗憾。
他说,中方一贯主张通过对话协商找到实现半岛和平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本办法,希望有关各方冷静对待,共同维护半岛和平稳定大局。
对于朝鲜是否违反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洪磊说,朝鲜有和平利用外空的权利,但这一权利目前受到安理会有关决议等的限制。朝鲜作为联合国会员国,有义务遵守安理会有关决议规定。中方认为,安理会有关反映需慎重、适度,应有利于维护半岛和平稳定大局,避免局势轮番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