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9日公布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昨日结束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结束之际,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社会普遍关注的电价和用电标准两大焦点给予初步答复:居民电价整体不设下调;社会关注的电量分档标准,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决策,110度和140度非统一分档标准。
记者获悉,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集纳民众意见基础上对《指导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然后上报国务院审批。
《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有调查中心近日公布了相关的网上调查,数据显示有近半数人支持“用电越多,电价越贵”的定价原则。但60.4%的人认为,各地阶梯电量划分应视城乡、季节等差异而定。82.5%的人赞同,阶梯电价改革的关键是设计好三个阶梯的起点“红线”;81.7%的人期待,阶梯电价在“高档”上提价,在“低档”上降价,实行电价有涨有跌,从而让低消费用户受益,推动能源节约型生活方式。
征求意见结束之际,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按人口数量确定,好处是比较公平;缺点是会使用电分档情况变得复杂,大大增加操作成本和管理成本。按家庭为单位确定,优点是操作比较简单;缺点是无法考虑家庭人口数量不同导致的用电差异,以及一家多个房屋产权、多个电表的情况。因此,发改委建议以家庭为基础确定电量分档,对于超过正常人口数较多的家庭,由各地在确定具体实施方案时采取特殊措施灵活处理,如规定超过一定人口数量的家庭,经一定程序批准后可以申请加装电表或者增加用电基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