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国中央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改革开放政策中的一项: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10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工作。
根据这次会议安排,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从五方面展开,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二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三是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四是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将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录”,向社会公布,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成本”。五是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在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制度。
这是中国对现代公司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根据新华社的报道,李克强总理在这次会议上指出,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高效透明公正的现代公司登记制度,是新一届政府转变职能总体部署和改革方案中又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调动社会资本力量,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带动就业,推动新兴生产力发展。
影 响
现代公司制度在中国建立的时间很短,从1993年中国出台第一部公司法算起,只有20年。当时中国在公司注册资本制度上完全实行“法定资本制”,也即所申报的注册资本,必须实际缴纳。在这种资本制度下,一个公司要成立,不仅要求注册资本一次到位,而且还要确保公司资产与注册资本的一致。这导致中国创业的制度环境极为严苛。
2005年中国对公司法进行了改革,在法律上废除了法定资本制,实行授权资本制,不要求公司股东一次性缴纳注册资本。并大幅度降低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分别降低为人民币3万元和人民币500万元,使得公司设立的门槛大大降低,鼓励了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
但现在,设置门槛的公司注册资本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中国经济的变化和创业环境,特别是不能适应小微企业及创新型企业的成长要求。在各国都为小微及创新企业的发展创造最好的制度环境的情况下,设置门槛事实上成为了创业的障碍,不利于激发创业特别是大学生创业和小微创新科技企业发展。
2009年国家工商总局在法律、行政法规的框架内和职责权限范围内,支持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先后开展公司注册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其中上海在浦东率先推出公司注册资本为“零”、集中登记、筹建登记等政策措施,试点效果很好。
刚刚出台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不可或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立群说,这次改革体现了促进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这一大的改革方向,也是政府职能的一次转变。这一改革令政府随意干预市场的力量大大削弱。原来在中国成立公司是严进宽管,以后则是宽进严管,真正体现了市场经济非禁即入的理念。
取消了设立公司的资本门槛,不仅顺应了当前经济形势的要求,以及广大市场主体的热切期盼,有利于扩大社会投资,巩固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更创造了人人可以设立公司创业的制度土壤,可以激活中国经济的活力。
改革将向纵深推进
就在中央政府出台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前不久,一份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起草的,提交给十八届三中全会的“383”改革方案总报告被公布,并在中国社会上引起热议。
所谓“383”方案,是指三个体制性改革思路(完善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企业体制),以及八个领域的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垄断行业、土地制度、金融体系、财税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体制以及对外开放等),还有三个关联性改革组合(放开准入,引入外部投资者,加强竞争;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设立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深化土地制度改革,集体土地入市交易)。
方案所涉及到的这些改革内容,都是社会呼吁的热点,也是改革的难点,有些甚至是当前无法做到的,改革尺度很大 ,提出的政策建议也更直观和大胆。
可以肯定,这份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密切相关。而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夕,能够把这一方案透露出来,证明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改革作为重头戏,而且这一轮改革范围之广,力度之大,都将是空前的,堪比35年前拉开中国改革开放大幕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回顾十一届三中全会,当时的改革就是“摸着石头过河”,这也意味着“试错”空间大,改革错了可以重来,是改革的“浅水区”。
如今,中国的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必须触及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深层次体制和政策弊端,“触一发而动全身”,改革“容错”空间很小,又无符合国情多样性的现成经验可借鉴,改革之难可想而知。
因此,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夕透露出改革方案,有政府倾听民意的意愿在里面。这样做有个好处,民意支持的,全会就可以部署并推行,民意反对的,可以缓一缓。
当然,383改革方案不可能解决中国所有的问题,中国的改革是不断向前的。今年新一届中央政府就任后,已经出台了包括简政放权、扩大营改增、利率改革等在内的七项大的改革政策。今后,涉及全局的面向纵深领域的改革开放政策还会不断出台,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不会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