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登岛捕猎的日本人——伊泽弥喜太
伊泽弥喜太(1853-1914)生于日本熊本县,甲午战争前曾到钓鱼岛捕海产品,甲午战争后实际负责殖民开发钓鱼岛,后因事业破产而到台湾,于大正3年(1914年)61岁时在台湾花莲去世。
早在明治33年(1900年)11月,宫岛干之助在日本《地学杂志》第143卷发表《黄尾岛》一文中记载:“据移居黄尾屿的伊泽弥喜太称,他从明治24年(1891年)起带领琉球渔民到钓鱼岛、黄尾屿捕获海产品和信天翁。当时航海只有刮舟、传马船(舢板),不能在岛上久居,故只好返回石垣岛。明治26年(1893年)再次登岛,回程遭遇飓风,飘至福州,九死一生才保住性命。其后,明治29年(1896年)古贺辰四郎雇用伊泽带领十几名系满村的渔夫赴该岛……”1891年,伊泽弥喜太的登岛“开发”行为,属于个人登上中国无人岛进行偷猎,当然不能构成国际法上的“先占”。
1971年8月29日冲绳通信社创刊的《群星》第一期,刊登了伊泽弥喜太长女伊泽真伎关于甲午战争后其父与古贺就无人岛开发合作的访谈录。据伊泽真伎(已故)回忆称:甲午战争时其父伊泽弥喜太好像是个军医,其后移居那霸市行医谋生。甲午战争后不久,在八重山的十几艘三井物产渔船遇难,伊泽弥喜太曾作为医生随搜救队船只出海,并来到这一无人岛。但是,当时还不知道这些岛屿是清国的还是日本的,伊泽弥喜太立即返回九州,与政府联系。政府说是日本的。于是伊泽弥喜太和古贺辰四郎等三人商议决定提出开发申请。由于伊泽没有资金,而由古贺出资,所以岛屿的权利在名义上属于古贺,但古贺未在岛上定居开发,开发事业则委托伊泽负责,从未听说这些岛屿是古贺发现的。
伊泽弥喜太长女认为钓鱼岛应归还中国
伊泽弥喜太长女伊泽真伎1901年2月生于黄尾屿。她于1972年1月8日口述并请人代笔,用毛笔写下一份《关于尖阁列岛的证言》,其中披露了其父伊泽弥喜太1891年首次登岛开发一事,并明确指出钓鱼岛“应该归还给它的故乡——中国”。笔者现将部分证言的译文公诸于众:“我出生于尖阁列岛(译者注:钓鱼岛列岛)的黄尾岛古贺村。父亲是井泽弥喜太(注:经核实应为伊泽弥喜太,属于同音字记录笔误)。他曾任古贺辰四郎的业务主任,在该岛经营干制鲣鱼工厂,也采集信天翁的羽毛以及贝壳等。现在报纸等报道称古贺辰四郎是第一个发现该岛屿的人,这是弥天大谎,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因为有明文记录可以证明,我父亲于明治二十四年(1891年)航行至鱼钓岛(即钓鱼岛)、黄尾岛,打捞海产品和采集信天翁的羽毛。……父亲登岛后曾对其进行调查,期间在一个洞穴里发现两具身着中国服装的骸骨。现在看来,在父亲登岛之前可能已有中国人达到此处。父亲和古贺相识是因为古贺当时很有钱,他曾主动向父亲提出:‘你在冲绳经营事业需要资金,我们一起合作怎么样。’因为是古贺出资,所以名义上是古贺经营,但一切事务实际上都是由我父亲全权负责的。古贺也曾说过,他允许我父亲在那里自主随意的经营。
……古贺于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向政府提交的开拓申请书上写的是‘明治十七年(1884)发现’,这是他托律师捏造的,绝对不是事实。
……在我父亲发现该岛屿的时候就已经有中国人的遗体,而且当时的日本政府也知道中国早已经对该岛屿命过名,后来通过日清战争(译者注:甲午战争)将其与台湾一同抢夺过来,并于明治二十九年(1896年)正式编入日本的版图。
日中两国之间应建立良好的关系,此时日本提出要将其占为己有的无理主张是错误的。日本战败时曾承诺将台湾以及当时一并抢夺的岛屿归还中国,尖阁列岛(译者注:钓鱼岛)理所当然应该归还给它的故乡——中国。”
可以认为,伊泽弥喜太是最早登上钓鱼岛捕捞的日本人,而其长女则证明钓鱼岛是中国的。或许正因如此,日本政府从不提伊泽弥喜太,而对古贺辰四郎大肆表彰。
然而,古贺获得授权在钓鱼岛开发,实质上是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对钓鱼岛的殖民开拓。伴随1945年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其海外殖民开拓的所有权利都应终结。(作者系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