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档案馆拟公布6件与南京大屠杀史实相关的档案,其中5件是日军遗留的原始档案,1件是刊登在日本报纸上的新闻报道,属刊行文献。
由于日本在战败时下令销毁反映战争罪行的档案,作为南京大屠杀直接证据的日军自身形成的原始档案存世稀少。因此,吉林省档案馆目前整理发掘出的这些与南京大屠杀史实相关的日军遗留档案弥足珍贵。
第一件:一九三八年二月十九日侵华日军华中派遣宪兵队司令官大木繁《关于南京宪兵队辖区治安恢复状况的调查报告(通牒)》。报告记载的是二月一日至十日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恢复情况。分为一般概况、警备保安机关的配置情况、自治委员会活动情况、难民返回情况、居民生活状况、文化设施恢复情况、民心归向情况、抗日团体(个人)及其中国方面残兵情况、民心不安现象、影响民心的主要事项、军队“慰安设施”情况以及妨碍治安恢复的因素及其对策意见、其他主要参考事项等13个方面。
其中第四项“难民返回情况”,反映出日军攻占南京前南京市(不含下关)有100万人口的史实;报告第九项“民心不安现象”显示,“驻屯各地的日军官兵,军纪风纪涣散、进行各种犯罪活动,给居民带来不安”。报告第十项进一步反映出抢劫、强奸、放火是造成民心不安的问题所在。第十一项“各地慰安设施情况”记载,日军在南京、下关、句容、镇江、金坛、常州、丹阳、芜湖等地全面设置慰安所,其中南京市慰安妇与日军兵员的比例数是1:178,下关高达1:200,镇江十日内利用慰安所的日军官兵达5734人。
第二件:一九三八年二月二十八日侵华日军华中派遣宪兵队司令官大木繁《关于南京宪兵队辖区治安恢复状况的调查报告(通牒)》。记载了二月十一日至二十日十日间南京及周边各市县的所谓“治安”恢复情况。报告项目、内容的设置与前件档案基本一致,但较前旬在数字上有所变化。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这份报告的第七、八、九项中写明“各地受害严重,城外牛猪全无,无法耕作”;“城内无工可作,物资缺乏,生活贫困”;“居民对日本军人的恐惧心仍未去除”但紧接着在第十项竟又写道:“在2月11日日本纪元节这天,芜湖中央治安维持会组织约四千名老幼男女燃放烟花爆竹,在市街上举行日中亲善宣传活动。”
第三件:一九三八年二月十九日,侵华日军华中派遣宪兵队司令官大木繁《关于上海宪兵队辖区治安恢复情况的调查报告(通牒)》。档案记录了一九三八年二月一日至十日以上海为中心的江南地区“治安恢复”情况,报告的项目设置与南京宪兵队辖区的两份报告基本一致。
第四件: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大阪每日新闻》本社特派记者光本,在大阪每日新闻奈良版上报道了侵入南京的日军三日内打死8.5万人的战况。他详细描述,经日军助川部队和海军“扫荡”后,从下关码头最近的一条街到扬子江下游尸体绵延二三里远。光本还写到,日军某部部队长“在国民政府三楼大厅,率众三呼万岁,举杯致辞称,我们占领了一国之都,并赶走了它的政府,掌握了这里的政权,这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在报道的结尾部分,光本写到,“城外的扫荡仍在继续,看来他们将在废墟南京城内迎接新年的到来了”。
第五件:日军中国驻屯宪兵队《邮政检阅周报》
这是一份形成于一九三八年一月二十九日,经日军中国驻屯宪兵队检查后被认定有违禁内容,有损日军形象的信件摘抄。写信人赖某(收信人的兄长)从英国伦敦写信给湖南省宁乡县城侧石桥赖文麟。信件写到:“据昨日报载,日本兵在南京强奸妇女数万人,甚至连十二岁的少女也被强奸,强奸后被惨杀者不可计数,实在是惨无人道。”
第六件:日军中国驻屯宪兵队《邮政检阅周报》
这件档案形成于一九三八年一月一日,德国劳特尔斯泰因(地名音译,现德国巴符州),是一个署名为智的人写给天津英租界牛津大道二十七号袁某的信件摘抄。这一信件也是因为内容被日军中国驻屯宪兵队认定为违禁,而被摘抄收录到《邮政检阅周报》中。信件提到日军在南京的禽兽行为令人发指,连尼姑在内,年满14岁的女子全部被他们的兽欲所害。档案注明这些信息是根据英国牧师从南京发出的信件刊登在英国报纸上的,“牧师出于人道考虑,多次劝告日军司令官都无济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