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曾经在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提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在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当中,也把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中国的执政党在致力于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而建设法治政府正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早在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当中提到,十年之后要基本实现建成法制政府的这个目标。就现在的情况来看,这一目标实现了吗?
近日,中央党校党建部政党制度教研室副主任董亚炜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做出了回答:总体上来看,包括党已经清楚地看到依法治国的方略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从“人治”到“法治”
第一,从传统的“人治”时代到现代的“法治”时代,尤其是理性地专门去讨论,把它放在改革的全局中去落实,这是很重要的成就。董亚炜表示,这说明我们党对依法治国这种现代治理方式的认识达到了一定高度,这是根据我们党1976年以来,几十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得出的一个很重要的历史经验,也是新一届领导集体执政成熟的体现。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上形成了。一方面,我们的理念、认识、理论,包括党如何领导,基本上上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和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如果1994年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起算,到今天二十多年的时间,各方面的法律基本上是比较完备的,基本框架已经具备。
第三,具备了基本的政治机构和政治制度,这是非常重要的。从机构上来看,我们党从立法到执法,到法律监督,是非常完备的。从人大的立法到政府作为行政部门的执法,再到公检法的司法监督,再到我们探索的人民群众参与的法治过程也是非常完备的,这也是我们今天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探讨依法治国必须具备的基础。
第四,随着改革开放与现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群众的法治思维还是有的。中国社会确实有一些失序现象,但是总体来讲,社会稳定、法治秩序,行政效率在现代国家治理中还是非常好的,这是必须肯定的成就。
直视依法执政面临的挑战
董亚炜总结说,有了这几方面的成就,可以说依法治国就确立了良好的基础,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但是在取得这些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非常突出的问题——我们的执政者,尤其是政府部门还没有很好地依法行政,这是一个关键。由于政府没有处理好依法行政的问题,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权大于法”的现象,所以人民群众在进行利益表达的时候,才会“信访不信法”。
所以,在依法治国过程中,政府如何首先做到依法行政依然是一个难题。当然,这样的历史课题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完善是有关系的,因为政府职能、定位、角色都不是很清楚,没有明确的界限,人民群众在现实问题中就会在法律和政府权力之间选择政府。
董亚炜强调,包括民营经济产权保护的问题,公有财产权如何行使在内的诸多问题,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已经不相匹配;国家如何调控市场经济,如何对市场经济体制带来的财富分化进行再分配,包括接下来要面临的中国社会保障体制如何建立等问题,都需要有明确法律规定,这些都是我们要面临的挑战,需要进一步研究。
总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我们如何处理好党的领导与法治之间的关系,这确实是一个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