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在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必须把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违法违纪现象和一些正常违规现象区分开来。
孙宪忠说,“有些学者、教授确实很无耻,他们把科研经费拿去做很不好的事情,让我们面上无光。但有些事情做出来是情有可原的,让人觉得出于无奈。”
据介绍,有的科研项目开始之前要编制一个预算,这些预算要严格执行,完全不能变动,一旦变动就会出问题,而科研经费实际拨付很迟,一般情况三四月份批准项目,经费差不多要九十月份才能到账。这半年间,大家要做事就得先花自己其他的钱,到了九十月份,快年底了,预算要走向结算,这时候刚拨下来的钱怎么办?有些人就拿这些钱把前面的窟窿补上,或者说为了后期的科研,把钱先放在一个地方,但这是违规的,财务上不许可,如果数目较大还要判刑。
孙宪宗表示,有些人的确用科研经费做了不正当的事,但绝大多数科研人员都是奉公守法的人,他们并不是把经费挪作私用,仅是留待下一个科研项目用,这些人如果被判刑就很无辜。孙代表说,中科院、社科院,还有很多大学老师都向他反映了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