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村面临很多问题。在3月9日全国政协农业界别的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表示,形成共识,形成改革突破口和路径的最突出的问题,是要从当前中国实际和发展阶段出发,认识中国的农村改革,在四个方面不能出现偏差。
陈锡文所说的“四个方面”是指“两种农业、两种农村、两种农民和两种土地”。
陈锡文介绍,世界上有两种农业,第一种是古老的、以亚洲、中东为代表的传统国家农业,其基本特点是人多地少,规模不大。第二类是新大陆国家农业,以欧洲人移民占领土著居民地区为代表,特点是人少地多,规模大。陈锡文认为,除中国东北、新疆等等个别地方有可能实现类似南北美那种大型机械化作业的农业方式外,中国绝大地方相当长时期内不可能实现。如果非要生搬硬套,中国农业很可能付出巨大的代价。
在谈及两种农村时,陈锡文表示这是由两种农业所决定的。以亚洲等地区那种农业模式为主的国家,农村以村庄为单位进行自治治理,土地在村庄周围,社会结构非常紧密而传统。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农村社会结构正在慢慢瓦解,很多村庄会变成空心村,甚至逐渐消亡。而在新大陆国家,农庄与农庄之间相隔几十里路,城镇与农场距离很远,这与前一种农村不同。
陈锡文表示,正由于这两种农村结构性存在很大的差别,所以改革必须要考虑农村社会结构所受到的影响。
此外,由于第一种农业的经营规模小,农民要达到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就要另外兼职。而第二种农业的农民则少有这种情况。所以,这也导致了两种农民的区别。
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土地改革制度是重点关注对象之一。陈锡文认为,分清农业用地和非农建设用地两种土地,与土地制度改革关系非常大。“要从国情、发展阶段出发,理清农村改革的思路。”陈锡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