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是给人住的,土地是给人用的
“每出一块高价地,我的心就紧张一回,地价那么高,房价能降下来吗?”居住在北京朝阳区的林先生说,他是北京某企业中层,买保障房不符合条件,到市场买又没有实力。面对着远远超过其收入的房价常常焦虑不已。
去年,土地市场火爆,高价地频出,地价不断被推高,土地出让制度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土地成了开发商获取暴利的工具,成了地方财政倚重的重要资源。不止林先生,很多人都很困惑,既然城市的土地是国有的,也就是全民所有的,为什么要卖那么高的价格?国有土地到底是为谁服务的?
“这一轮调控,最重要的是强调了住房应该以满足居民自住为主要目标,弱化了其投资功能。与此对应,我们必须强调土地的资源属性,弱化其资产属性。这就要搞清楚土地是为谁服务的?土地供给如何保证居民的居住权益,合理地配置到促进人民生活幸福中去。”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主任叶剑平教授说。
的确,住有所居是每个人的梦想,也是每个人的权益,房子最重要的功能是居住,那么地该怎么供,才能让稀缺的土地资源更好承载民生的期待,满足人们的基本住房需求?
“不可否认,招拍挂作为一种市场交易方式,正是由于‘价高者得’,才使土地价值得以显化,真实地反映了该宗地的市场价格。但是,土地承载着不同功能,在土地出让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价格因素,还要充分考虑公共利益、社会影响等问题,特别要考虑其对普通老百姓的基本居住保障及居住条件的改善等问题的影响。当前,我们的住房体系还在改革完善中,要根据已经确定的住房类别,采取划拨等不同方式供地,防止居住地价不断走高,同时优化供地结构,改革完善招拍挂出让制度,把更多的土地以更合理的方式和价格向民生倾斜,这不仅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也是长期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叶剑平说。
2.保障性住房用地有保障,供应量同比增长133%
10月20日,上海规划与土地管理局公布,截至目前,上海今年累计供应住宅用地948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86%;保障性住宅用地供应达764公顷,占目前为止住宅用地总量的80%以上。
临近年底,为落实今年4月份国土资源部公布的18.5万公顷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全国各地加紧推地,土地供应量较前几年大幅增长,其中保障性房用地增加最快。上半年保障住房、棚改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为4.2万公顷,占住房用地实际供应量的75%,与去年同期实际供应量相比增加约133%。
“保障性住房供给严重不足、住房体系不完善是造成商品房价格连续攀升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保障性用地的不断增加,未来几年住宅供应总量将大增,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受益面,对平抑房价将起到重要作用。”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指出。
包括保障房在内的供地量大幅增加,促使土地市场竞争激烈程度下降。虽然各地依然偶有高价地块“冒头”,但与2009年高价地块频出相比,今年的地市相对平静。统计表明,三季度一线城市及热点城市地价增幅持续回落,预计四季度地价总体水平或将延续平稳微调态势。
在大幅增加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同时,为促进土地尽早变房子,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要求各地加快审批速度。
“在新的制度设计中,建立了对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棚改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用地的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比如,过去开发商拿地后,规划部门要在20天内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现在的规定是10天,时间缩短了一半。”广州市一位承建保障房的开发商说。
此次国土、住建两部门联手整治土地市场,不仅在各类保障性住房供地程序上给予政策倾斜,还明确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具备“净地”供应的储备土地,以及农转用计划指标,优先确保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各类住房用地的供应。没完成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政府,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
也有人担心,大量的土地供给了保障房在内的政策房,会不会造成商品房用地的供应减少,从而导致商品房实际供应量的减少,引发商品房价格的上涨,让中间层改善型需求难以实现?
国土资源部的最新统计表明,包括今年出让的住宅用地在内,还有近32万公顷土地尚未开发,相当于近5年住宅供应用地的总和,其中保障房建设用地约占到了13%—14%。
如果把这些土地换算成实际商品房供应,以平均容积率1.5、每套住房90平方米计算,3年后将会增加3500多万套住宅。按人均30平方米计算,将会解决1亿多人的住房问题。
“尽管我们还不能准确知道这些尚未开发和正在开发的地所处的区域是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是在城市的核心区还是郊区,但仅看这个数字,就是一个天量住房供应。如果这些地块都能按期完成开发,3年后,住房的价格将会得到极大平抑,改善型需求有望得到部分满足,住房总量供需矛盾将得到缓解。”黄小虎说。
3.解决见地不见房的问题,一旦开工必须3年内竣工
理论上讲,增加土地供应可以平抑房价,前提是供出去的地能按期开发建设。
“禁止手里有闲置地的企业去新拿地至关重要。”叶剑平强调,国土资源部规定,对于由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若企业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以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行为,同样禁止拿地。
据了解,目前,全国闲置用地有17万亩,其中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用地占40%,如果这些地都能得到开发,市场上将会有120多万套90平方米新住房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