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学点做人的道理不是坏事
张麦 (工人日报):有人认为, 教那些罪犯学什么“仁义礼智信”,不是对牛弹琴吗?但在我看来,作为国学中主要内容的儒学,其核心是教人做人的道理。对服刑人员来说,监狱在对其实施法律法规教育的同时,辅之以做人基本道理的教育,是件好事,可以使他们认识自己的罪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有的人犯罪,与他们对法律的无知有关,而跟他们对做人道理的无知关系更大,比如善良的品格和起码的人性。如果对这些基本的道理都不知晓,不遵守,那么,法律法规对这些人的约束力也会大打折扣。
在一些农村地区,不少老人不识字,更不懂多少法律知识,但他们洁身自好、循规蹈矩,一辈子遵纪守法。在我看来,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他们从古训中耳濡目染懂得了很多做人的基本道理。
长春这家监狱开设“孔子讲堂”的做法,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也许是一种更为治本的教育改造手段。不过,我们都明白,国家将犯罪人员收监服刑,主要是对他们进行法律法规教育,若把监狱教育的效果完全寄托在“孔子讲堂”上是不可能的。
泉韵(星岛网): 对于把孔子文化引进监狱这一做法是否合理,儒学思想对服刑人员的改造是否有效,我不敢妄加评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地说,在提倡以人为本的社会里,我们只重视法律宣传,制度建设是不够的,除了对服刑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之外,还要从人文关爱、思想理念、人生观上进行打造。
另外,我们不能把长春北郊监狱的做法,简单地理解成一种创新,而是看到中国传统教育的回归。
不可否认,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制度建设,法律法规的建设宣传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执法意识不断加强,可是中国的刑事犯案率也有逐年上升的势头,一些重特大案件近几年全国平均发案率始终不能得以有效的平抑,很多刑事犯罪人员,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并不是完全不懂得相关的法律,可为什么犯罪率还是迟迟不能降低呢?除了社会的原因,还与缺乏对青少年的传统信仰教育有关。
对于大多数现代人来说,信仰是如此陌生。人们或是在信仰的真空中徘徊,或是在信仰的渴求中饥不择食,或是在信仰的探索中彷徨迷茫。而长春北郊监狱的做法是在服刑人群中重新树立起信仰理念的一种大胆尝试,是值得称赞的。
李劭强 (红网): 监狱是拯救灵魂的场所,那些身处其中的服刑分子需要找到走出思想泥沼出口。从这个角度说,提倡修身养性的国学无疑是一剂使人清醒的道德良药。因为,在源远流长的国学文化中充满着“仁者爱人”的崇高理念,充满着友好、宽容、助人的做人思想。而这些思想和观念恰恰是服刑人员在迷途时所缺失的。
同时,“孔子讲堂”进监狱开拓了服刑人员的视野。监狱的规矩要求服刑人员必须在这个特定环境内接受教育。在此期间,他们也需要一个平台去开拓视野,感知外界的生活,与外面的人进行交流。“孔子讲堂”在监狱里起到了视野延伸的作用:通过这个讲堂,他们可以接触教课老师,并与之交流。这种互动的讲授和感情的传递是自学和说教难以达到的。
更重要的是,“孔子讲堂”进监狱能够传递爱心,包括着对服刑人员教育的用心,为他们以后着想的关心,尊重他们接受特点的细心,使服刑人员更易于接受,比简单的说教更具渗透力。因为,它的背后是一种友善的关爱和真诚的付出。
冬雪草 (浙江在线): 新闻中并没有说,长春北郊监狱用“孔子讲堂”来取代所有的改造教育形式与内容,只是新增加了这项教育内容而已。孔子被视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承前启后者及代表,他的思想流传了2000多年,至今不衰,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与代表,继承与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是当代人及后人必须的。服刑人员同样有接受各种教育和学习的权利,更何况服刑人员刑满后都要走向社会,在监狱里所学的也将服务于社会。
当然,我们不能依赖或完全指望于“孔子讲堂”发挥无限的改造与教化作用,也不能以一种“作秀”的方式博得好评,更不能顾此失彼而放弃惩戒与其他教育改造途径。
王旭东 (华夏时报): 监狱具备惩戒与教育改造的双重功能,在教育改造形式与内容上的创新尤其重要。现有的服刑人员改造教育的形式与内容正是在长期实践中不断积累与探索获得的,实践中不符合实际的便放弃,符合实际的便吸纳,才能不断完善教育改造的形式与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讲,没有大胆的尝试与创新,便没有越来越先进而切实可行的教育改造形式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