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月7日舟曲泥石流灾害发生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紧急开展救援,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群众安置和物资发放已全面展开。
记者采访设在舟曲三中的受灾群众安置点时,从舟曲县民政局负责人杨恩茂处了解到,在舟曲一中、舟曲第三中学等4个地方,近5000名受灾群众已得到集中安置。
记者了解到,泥石流共造成2万余人受灾,水毁房屋5500多间,导致许多群众物资奇缺、无家可归,群众的妥善安置成为当务之急。为此,甘肃省人民政府于8月9日下发《关于甘南州舟曲县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受灾群众生活安置有关问题的意见》,对受灾群众生活安置的内容、对象、形式及标准予以明确。
《意见》要求对受灾群众分三个阶段进行安置。一是应急安置,二是过渡期安置,三是入住安置。争取今年入冬前,最迟到明年6月份完成倒塌房屋恢复重建;损坏房屋今年11月底前全部修复,对入住后生活确有困难的受灾群众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受灾群众的灾后生活救助政策分四项:
一是应急期救助。对应急安置的受灾群众每人按150元发放生活补助资金,时限为15天。
二是过渡期救助。每人每天按1斤粮、10元钱发放临时生活救助款物,时限为3个月;“三孤”人员过渡期为3个月,每人每月按800元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过渡期满后,按正常“三孤”人员标准发放补助。
三是遇难人员抚慰和安葬费。每一位因灾遇难人员,对其家属按8000元发放抚慰金及丧葬费。
四是居住房屋倒塌重建补助。农村受灾居民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需重建的,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需要维修的,每户补助4000元;城市受灾居民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需重建的,中央每户平均补助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