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新一代领导集体进一步把法治建设放在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并掷地有声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与2004年“依法治国”写入宪法时相比较,当下的法治新局面新在哪里?
首先,如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所说:所谓法治,一是要有良法,二是良法得到普遍遵守。与10年前相比,目前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制已经初步完成,接下来的主要任务是切实遵守法律,特别是政府部门要带头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所以,宪法和法律要实施,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今后,落实法治的重点将指向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执行难等问题。
其次,“新”在重申和形成“法律至上”、“司法独立”等法治共识和社会风尚上。中国目前已进入改革深水区,种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如何解决不同利益诉求之间的冲突?近几年,不少地方的实践是强化行政力量,弱化司法作为解决矛盾的终极手段的地位,结果导致了“信访不信法”的严重问题;另一个问题就是权力干涉司法独立性,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今年1月,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将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纳入司法渠道解决,中国“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在今年2月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习总书记更斩钉截铁地指明:“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体现了新一代领导集体对于依法治国理念的高度认同和发扬光大。
在法治原则的基础上,开创和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新局面,使每个案件“一断于法”,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如此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认同只有在法治规则下,每个人的正当权利才能得到可靠保障。从宏观的法治中国构建,到微观的个案公正,将让我们每个人都真正信仰法律、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