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只有“官管民”,没有“民告官”。1989年,行政诉讼法艰难出台,引起强烈反响。
“在我国立法史上,行政诉讼法的制定过程经历的争论异常激烈。这部法律向一切非法行政行为提出挑战,激起强烈反响,犹如一场风暴。”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回想当年立法情景历历在目。
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1989年至2008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行政案件1405085件,审结1401532件,其中相当部分是“民告官”案件……
行政诉讼法开辟了通过国家立法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新路径——
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这些法律不仅使行政法体系日渐完善,更为公民在面临自己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寻求救济提供了保障。
民生社会立法践行以人为本。
面对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劳动合同法广泛听取民众声音,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出发,作出了一系列有操作性的规定——
针对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现象,法律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针对拖欠工资现象,法律加大了行政处罚和支付赔偿金的力度;针对强迫加班现象,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加点……
从8比1、4比1到1比1,选举法修改中“同票同权”的最终实现,无疑是随着时代变化,通过立法保障和发展公民政治权利的生动体现——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2010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明确规定一步到位,“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始终是人民意愿的集中体现,始终是人民利益的守护者。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是亿万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体现
历史,由人民书写;立法,需人民参与。
2005年7月,物权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一封来自山东、署名孙东的视障患者用盲文写成的信,让最高国家立法工作机关的工作人员格外动容:“物权法草案公布后,在亲友的帮助下,我全文阅读了法律草案,认为有需要修改之处,现致信你们提出修改意见,希望予以重视……”
这次物权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历时40天里,共收到各方意见11500多件。国家立法工作机关对这些意见进行了认真分类、整理,充分加以吸纳……
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是开启于共和国成立之初的优良传统——
54宪法起草,历时2年之久,各界代表人士畅所欲言,提出意见;向全民公布后,全国共有1.5亿群众参加了这部根本大法的讨论……
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优良传统,在改革开放新时期进一步发扬光大——
82宪法在4个月时间里,全国有数亿人参加讨论;
2001年1月,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公布,收到群众来信3000多封;
2008年4月,食品安全法草案公布,人们提出意见1万多件;
2008年12月,社会保险法草案公布,各界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突破7万件;
同样在数年前,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收到的意见建议更是超过19万条……
立法者充分吸取来自各界人士特别是基层民众对法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使最终出台的法律更加符合社会实际,更加符合人民愿意……
社会在进步,民意表达方式不断创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精神始终闪耀其间——
行政诉讼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立法者共将10部法律草案通过报刊全文公布,向全民征求意见。
进入新的世纪,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在总结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经验基础上,2008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此后所有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原则上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使公布草案全文、广泛征求意见从特例变成了常态。
从召开座谈会到公开征求意见,从立法听证会到立法论证会,立法工作机关收集民意的方式也与时俱进……
制定高质量的法律,离不开严格完备的立法程序--
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常委会议事规则,确立了法律草案“两审制”。
1990年3月19日,电子表决器首次进入人民大会堂,结束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举手表决法律草案的历史,补上了立法程序规范化的重要一环。
2000年3月,立法法的通过,使我国拥有了一部全面、系统地规范立法活动的基本法律。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道路更加宽广。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物权法,出席闭幕大会的2889名代表有2799人投下了赞成票,高票通过了这部法律。从首次提请审议到最后获得通过,它先后历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八次审议,一再刷新我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案审议次数的最高纪录,成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典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体现了几代立法者的艰辛努力,更体现了全国人民的集体智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我们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为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仍需做出坚持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