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5日电(记者杨维汉、周婷玉、崔清新、陈菲)法制的演进承载历史变迁,映射时代风云。
2011年1月24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郑重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这是一个庄严的时刻——中国几代立法者的艰辛努力,将永载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史册。
这是一个新的起点——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砥砺求索,不懈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奠定坚实法制基础
大江东去,百转千回终入海。
从1949年颁布《共同纲领》起,新中国法律体系建设历经60多载的艰辛探索。
新中国成立后,54宪法颁布,使中国人民拥有了第一部属于人民自己的宪法。在此前后,婚姻法、工会法、土地改革法、选举法、组织法等一系列法律相继出台,为新中国各方面的建设奠定了法制基础。
“文革”十年浩劫,法律尊严被践踏,刚刚建立的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
曲折的历程,让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警醒:“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中国,在法治道路上饱经风雨、砥砺探索,最终走上“依法治国”的康庄大道。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十六字方针”,指导中国法制建设进程。
改革开放,让中国法制建设步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秉承54宪法精神的82宪法,经过两年多起草、数亿人讨论后颁布,使迈入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中国拥有了一部符合实际的根本大法。
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并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宏伟目标,为未来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法律的权威上升到全新高度。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也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艰辛探索,终结硕果。截至目前,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刑法、刑事诉讼法、立法法、监督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一部部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应运而生,一块块法律大厦基石铺就而成,为我国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