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协认为与中央提倡的反对铺张浪费风不符,且涉嫌强制消费
到餐馆聚餐、预订年夜饭,很多消费者被告知进包间有“最低消费”。昨日,北京市消协表示,餐馆设置“最低消费”涉嫌强制消费,并直接推升过度消费,与中央提倡的反对铺张浪费风不符,呼吁彻底取消。
调查20家餐厅,14家设“最低消费”
近日,消费者梁女士向市消协反映,到一饭店订年夜饭包间,要最低消费1200元,“我能吃多少就吃多少!这简直是霸王条款”。
市消协工作人员随后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向20家中高档饭店开展订餐调查,发现14家明确表示包间有最低消费,金额在800元至3000元,有的在人均300元的基础上再加收10%服务费,更有甚者称“豪华包间最低消费6000元至8000元”。
不单是赶在过年过节,普通时间一样存在“最低消费”现象。消费者王先生称,他与朋友聚会订包间,结账时才得知要最低消费800元,而他只花了670元。这时服务员建议他,反正要交这么多钱,不如再点两个菜,吃不完可打包。无奈,他只好又点了130元菜品直接打包带走,“餐馆这么做,不是逼着浪费嘛!”
还有一些高档会所人均“最低消费”少则1000元、多则数千元。市消协指出,这样的“最低消费”完全背离了价值规律和人的正常需求。
呼吁价格主管部门制止“最低消费”
中央明确提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市消协表示,全社会倡导节约,餐馆、饭店顽固坚守“最低消费”直接引发推升过度消费,加剧助长了铺张浪费,不仅有悖勤俭节约的道德尺度,也不利于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助长了浪费奢靡之风,应该彻底取消。
同时,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消费数量、消费金额的权利,“最低消费”的设置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属于强制性消费。餐厅其实是在钻法律的空子,以不公平的格式条款来强制交易,属于不公平条款,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市消协呼吁,政府部门、特别是价格主管部门应干预并制止上述行为,餐饮经营者应为适度消费的良好风气发挥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