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制定完善法规政策和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处理好主体功能区与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会议指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预防腐败,具有重要意义。2001年以来,国务院已先后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会议决定,在此基础上再取消和下放18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3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71项。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抓好落实,完善行政审批实施配套制度,促进行政审批权力规范运行。下一步,要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研究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草案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认定、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定、传承与传播等保存、保护制度。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