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数据更接近“真相”
2月20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了1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这是房价统计方法改革后首度公布房价数据。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司长庞晓林介绍说,1月份房价数据计算方式与过去比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整,首先是数据来源改变,由房产商上报,改为使用网签数据,目前有53个城市利用网签数据。第二是计算方法做了一些改变。第三是对指标设置进行了调整,按面积分成90以下,90到144,然后是144以上来分类计算。第四是在发布方式上做了调整。和过去不同的是,从今以后,中国不再计算和公布70个城市的平均数。你所能查到的只有70个城市的个体涨幅数据了。
对于首次采用新方案统计的全国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业内人士表示,涨幅明显大于调整前。中原地产三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认为,与原来由开发商自行上报数据的方式相比,这种方式更加合理,更具科学性。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在其博客上表示:“统计结果比以前更接近房价真相。”
杨红旭说,2010年初,国家统计局曾公布了一个房价数据:2009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此数据一经公布便在社会上炸开了锅,大家都感受到2009年房价涨幅惊人,实际上一线城市商品住宅价格上涨50%左右,为何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涨幅才这么一点点?质疑声一片。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没有科学的房价统计体系。
国家统计局每月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来源和调查方式存在不少问题。统计局系统的房价调查,主要采取抽样的方式,由统计部门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二手房中介机构发放固定格式的表格,让他们填报。“而现阶段我国很多企业诚信度是不能奢求的,上报数据肯定存在失真现象。”杨红旭说。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国家统计局不得不谋求变革。新的房价统计方法如约于今年1月起执行。
杨红旭说,新的房价统计方式有几个亮点。第一是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53个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实际成交价。其他城市,加快推进网签制度建设,以便尽早采用网签数据。
第二是分类计算房价其优点很明显,可以让民众知道不同类别住宅价格的变化情况,有利于选择购房时机;同时也让政府清楚具体的房价涨跌情况,使调控措施更加具有针对性,比如若是144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价格大涨,而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价格稳定,则要就抑制前者,而放过后者。
第三,使用定基价格指数,设定首轮基期确定为2010年。这是一个专业问题,以前的房价指数的基期是上一年,只能跟上一年比较涨跌。以后任何一年,都可直接与2010年的指数相比,很容易看出某个时间点,比以前任一时间点的房价涨跌幅。既方便于业内人士,也让老百姓能看懂。
但或许是由于首次使用新的统计方法,1月房价数据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分类统计房价的数据在1月份的统计数据中没有体现。
对此国家统计局表示,由于新旧方案交替,网签数据多,工作量较大,1月按面积的分类数据将随同2月份数据一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