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6日,芬兰经济事务部长毛里•佩卡里宁(Mauri Pekkarinen)在赫尔辛基的办公室接受《北京周报》专访(本刊记者 陈/摄)
2010年,在庆祝中国和芬兰建交60周年之际,芬兰经济事务部长毛里•佩卡里宁(Mauri Pekkarinen)在赫尔辛基的办公室接受了《北京周报》记者的专访,对两国在环境经济领域的合作前景表示乐观。
《北京周报》:您如何评价建交60年来两国的经贸关系?
毛里•佩卡里宁:1950年1月13日,芬兰成为首批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西方国家之一。同年10月28日,两国建立了外交关系。两国的经贸关系从建交之初就表现卓越。事实上,芬兰在1953年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与中国签订双边贸易条约的资本主义国家。这一渊源也为两国总体上的双边贸易与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自上世纪50年代起,芬兰与中国签订了多项合作协议。近年来,在能源与环境领域,芬兰经济事务部与中国的相关部委签订了两个具有重要意义的谅解备忘录——2007年1月,我访华期间,芬兰与中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签署了《关于环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9年6月李克强副总理访芬期间,中国商务部和芬兰就业与经济部签署了《关于生态园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以及《关于进一步推动中芬高技术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10年,我们与这两大部委分别召开了首次生态工作组会议。我十分高兴地注意到,双边合作已到达非常具体的层面。这些工作组会议也同时向企业代表们开放。
《北京周报》:由于受到国际经济危机影响,两国贸易额在2009年出现了严重下滑。芬中贸易在芬兰经济中起到什么作用?芬兰将采取哪些措施帮助两国贸易重回正轨?
毛里•佩卡里宁:中国是我们在亚洲最大的贸易伙伴。经历了2009年的贸易阵痛后,我十分高兴地看到,芬兰对中国的出口在2010年有了显著增长——除电话设备外,所有主要商业集团的对华出口均有增长;造纸制浆设备对华出口的推动作用尤为显著。2010年上半年的对华出口总额为14亿欧元(约合126亿元),进口总额为19亿欧元(约合171亿元)。我们从中国的主要进口产品是各种机器和设备。
我认为,两国在环境经济领域的合作蕴藏着巨大的潜力,能带来双赢的效果。如前所述,芬兰经济事务部与中国发改委和商务部以及联合工作组为具体的商务合作提供了平台。
我坚信,两国在环境与清洁科技领域的合作前景广阔。如果芬兰对华出口额在今后10年内没有达到年均20%的增长,我将会感到失望。
《北京周报》:两国的经贸关系有哪些挑战?您对此有何建议?
毛里•佩卡里宁:一方面,芬兰的清洁科技与技术在中国的认知度还不够高。另一方面,在中国的环境工程总是相对来说比较大而复杂,而芬兰的企业却是规模比较小、专门提供有市场供求缺口的技术企业。
幸运的是,我们找到了对策:我们的优势是将那些在发展、执行商业方案时才思敏捷的公司集中起来——这些公司可以联手为中国客户提供复杂的方案。成立于2006年的芬兰环境科技中国项目委员会(Finnish Environmental Cluster for China,简称 FECC)隶属于芬兰就业经济部。作为官方执行机构,FECC的职责是促进芬中两国在环境保护、可再生能源和清洁技术等领域的商业与科研合作,促进地方政府间交流,为两国企业提供合作对接服务等。芬兰经济事务部与FECC合作密切。
与此同时,芬兰经济事务部也资助名为“芬兰清洁技术”的国家环保商业开发项目,以整合芬兰最前沿的环保创新知识与技术成果,由中小企业主导,向全球市场推广。
《北京周报》:2010年5月,中国与芬兰签订了总值为2亿欧元(约合180亿元)的清洁技术合同。同时,两国都制定了节能减排的目标——中国提出2020年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芬兰承诺实现在1990年的基础上降低20%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目标,并在2020年将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从目前的28%提高到38%。您认为两国如何从清洁技术合作方面获益?
毛里•佩卡里宁:为了实现减排目标,两国需要在工业生产、电力生产和建筑中提高能源效率,并合理使用可再生能源。这为两国的合作提供了绝佳的机遇。
我认为,芬兰在这些领域可以提供最先进的技术,2010年5月在北京签署的芬中12项清洁科技协议就是最具体的例证。芬兰是众所周知的创新型国家;在环境与清洁技术领域也同样如此。事实上,芬兰和中国将从这些合作中受益、实现双赢。
如前所述,两国签订的谅解备忘录为清洁技术领域的合作提供了平台。例如,在与发改委签订的谅解备忘录框架下,我们推出了名为“十佳”(TOP-10)的特别项目,其中就涵盖了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领域。在与商务部于2009年签订的高科技谅解备忘录框架下,中国(深圳)芬兰金桥创新中心已在芬兰投入运营。在此,我鼓励中国和芬兰的企业和机构能够充分借助这个平台,共同开发并转化诸如与气候变化相关的科技。通过这种联系,在芬兰正式注册的中国企业和机构也可以受益于闻名于世的芬兰创新体系。“金桥创新中心”也为芬兰以外的其他国家提供促进合作经贸项目的平台。
《北京周报》:您如何评价在坎昆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的落实“绿色气候基金”以帮助贫困国家的决议?
毛里•佩卡里宁:我们认为坎昆会议达成的协议,包括建立“绿色气候基金”的决定,是建立后2012气候秩序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具体措施。
“绿色气候基金”将在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渠道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我们非常欣慰地看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新基金所占的平衡比例。现在的注意力应该在如何使用这个基金。很多问题仍有待解决,比如,潜在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