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周报》记者 王海荣 · 2018-12-26 · 来源:北京周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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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宪法修改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这是代表投票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
3月11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进一步突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
修改后的宪法载入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肯定了其指引作用;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陈述,体现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原则。此外,还对其它部分条款进行完善及修正,突出了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凸显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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