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始,很多地方的小学、幼儿园购买了符合国家新标准的校车用来接送学生,然而,这一“上应法规、下顺民意”的举措却在多地遭遇“办不了牌照,无法取得校车标牌”的尴尬。(9月6日《中国青年报》)
说校车“难产”,是校车这个“胎儿”,在“母亲”的肚子里已经折腾不止十个月了,而且引发了剧烈的疼痛。据2011年11月29日《中国经济周刊》不完全统计,2010年10月到2011年9月,一年内全国各地共发生校车事故22起,死亡人数达到47人,平均每月有4名儿童惨死在上下学的路上。早在2010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就提交了一份《关于实施全国校车安全工程的议案》。千呼万唤之下,2012年4月5日,催生了国务院制定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几乎已没有什么必要去追寻在一个车满为患的天下,为何涉及到祖国的未来健康成长的校车还没有降生到这方土地。但只要看看“难产”的校车遇到的“户口”难题,一切就明白了。校车这个只会给这个“家庭”带来累赘的“新生儿”,本来就不是一场欢娱后的结果,对正热衷于化妆打扮的“父母”来说,还舍不得这份“奶粉钱”。以至于“难产”下来,就遭到了“报户口”的冷遇。人家根本还没有做好接纳的准备。
厦门市集美区崎沟幼儿园在今年7月24日向厦门金龙客车公司购买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新校车,可令陈园长没想到的是新校车却因不能上牌,至今无法提车。对此,厦门市教育部门工作人员的解释是,校车挂牌的流程相对复杂,涉及的职能部门比较多,目前各个部门正在协商,争取尽快出台具体细则。
好一个“正在协商”!校车这个苦命的“新生儿”已经超期怀胎,呱呱落地后竟然还像一场意外,害的诸多职能部门还“正在协商”,是不是“尽快出台具体细则”还在“争取”中。如此看来,国务院制定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还被束之高阁,没有列入诸多职能部门的议事日程?如此的冷漠和怠慢,只能说明足以引起全社会阵痛的“校车”夺命事故,根本没有痛到他们身上。其实,从网络上流传的“校车”图片和等候在校门口的豪华轿车相比较,对校车的期盼完全与权贵阶层无关。校车遭到的冷遇,就是这个社会在既成的资源分配不公平基础上的利益配置悬殊。只要无关权力阶层的民生利益,从来就几乎没有哪怕一个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即使是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刻,还会遇到“涉及的职能部门比较多”的重重难关。
新学期已经开始,很多地方的小学、幼儿园购买了符合国家新标准的校车准备用来接送学生,这一“上应法规、下顺民意”的举措,竟找不到一条便捷的通道,更不要说一路绿灯的特殊待遇。相比之下,一个至少可以让权力“盛宴”续杯的“延退”创意,不但相关部门在一片民意反对声中孜孜不倦,而且连专家学者也屡屡出面摸底、试水,敲边鼓的、打圆场的乐此不疲,好一派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气势。从权力的这副姿态里,既得利益者对自身利益的贪婪和对民众利益的漠视昭然若揭。
行文至此,我突发奇想,要是扎一辆节日的彩车载歌载舞,这风光之事是不是也会因“流程相对复杂,涉及的职能部门比较多”而作罢?至于那些超标的公务车是怎么一路绿灯的,就更不可思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