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13亿中国人将迎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记者了解到,为迎接宪法日,北京市许多法院和检察院都将在4日举行集体向宪法宣誓活动。3日早晨,记者来到北京市第二实验小学,从四年级11班的教室里,传出学生们大声晨读《宪法》的声音。人民日报评论部官方微信发布署名“任仲平”的文章《让法治为现代中国护航—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12月3日《法制晚报》)
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意义不言自喻。正如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议中所讲,实行依法治国,最根本的就是依宪治国、依宪行政。因此,在这一天,各地司法工作人员进行向《宪法》宣誓的活动,应该比较常见。同时,像北京市实验二小的小学生们一样,在晨读里朗读学习宪法,也将成为我国许多校园的常见现象。
其实,小学生“晨读宪法”是一个主题活动。11月下旬,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自今年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开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在“国家宪法日”当天,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但是,笔者要说的是,不仅仅是小学生,包括中学生、大学生,甚至于我们这些成年人,以及老年人,都要阅读一下《宪法》。并看一看,我们的《宪法》有什么样的内容,我们的国家在《宪法》的本义下应当如何运转?当下,我们距离“宪政”,还有多远的距离?
作为一名中国人,不能不知道我们国家的机构设置以及相关机构的运转法理,更不能不知道国旗、国徽、国歌等国家象征载体;作为一个拥有现代公民意识的权利人,不能不阅读《宪法》的第二章,不能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作为一名可能与法律、与公权打交道的人,不能不了解政府机关、人大政协、法院与检察院的职责,不至于投诉无门;同时,任何一个人,都不能不去阅读“序言”,我们要去了解这个国家的近代历史,去了解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作为一名现代公民,如果没有阅读过我们国家的《宪法》,似乎并不足以称为具有现代意识,所谓促进现代政治文明的进步,也只能是奢望。客观而言,我国《宪法》中的有一些条款并没有被执行落地或者说是在落地过程中出现了偏差与异化。相信,这也正是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的所在,更是中央反复强调“依宪行政”、“依宪治国”和设立“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司法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的目的所在。同时,这也是全民培养阅读《宪法》活动的价值与意义所在。
阅读《宪法》,并让法制精神铭记内心、春风化雨。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我们每一个人,要通过提高自我的宪法意识传播宪法精神,用宪法凝聚社会共识,用宪法激发公民责任,成为尊重宪法、信仰宪法、守护宪法的一份子。如此,“依宪行政”、“依宪治国”才会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