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可考虑用中方的“三不建议”回应美方的“三不建议”。中方的“三不”可在一大一小两个范畴上提出,体现中方在南海问题上的基本政策和稳定局势的诚意。
“大三不”应是面向直接争议方的,其内容当与2002年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精神相一致,突出缓解紧张局势最需要开展的工作:一是坚持对话谈判和平处理争端,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二是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三是积极探索共同开发,不在南海海上合作项目中采取歧视或排除特定一方参与的态度。
“小三不”应是针对域外国家美国的,其内容当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本原则和中方长期以来对美方在南海地区行为方式的重大关切相一致,能够击中两国分歧的要害:一是不在南海海域及上空进行针对中国的军事舰机抵近侦察活动,二是不在未事先通报中方的情况下擅入中国专属经济区,三是不向南海直接争议方出售可能被用于导致紧张局势升级的武器装备。
在当前南海局势和各方利益格局之下,此“三不”与彼“三不”自然很难被相关方接受,但它们的提出和由此产生的互动不应全无现实积极意义。在“南海地区行为准则”一时难以达成的情况下,中方一大一小两个“三不”可以为形成某种旨在管控南海局势的过渡安排提供政治基础。
美国不是南海直接争议方,但完全排除美方在南海问题上的利益和影响也不现实,如若中方的反建议能够触动美方在她自己的“三不”基础上作出新的思考,与中方形成一些默契,给自己的言行设定一些界限,甚或推动中美之间协商军事舰机避碰规则的进程,也是建设性的。这并非不可能,因为奥巴马政府介入南海问题的底线仍是不卷入正面冲突。
规则问题将是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处理南海问题无法回避的焦点,在这方面中国虽然缺乏经验,但也不能被别人牵着走,要试着把订规则、立规矩的主动权逐步抓到自己手中,美国的“三不建议”正好可以为中方提供一个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