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北京市《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若干意见》(简称《意见》)由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以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等相关负责人向媒体正式公布。
据了解,北京市自2006年开始在社区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基础上,实行收支两条线和基本药物零差率,医保社区报销比例逐步提高。此次出台的《意见》提到,结合北京人口布局变化,未来城区、远郊平原和山区居民分别出行15分钟、20分钟、30分钟以内,将可享受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意见》还提出,北京将鼓励社会资本在规划范围内举办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准许符合条件的医生到社区开设全科医生诊所或私人诊所。
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表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最迫切的是真正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基层实现“病有良医,病有良药”。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管理处副处长辛向阳表示,为鼓励市区大医院的医生到基层坐诊此前已出台若干硬性规定。在职称评定上,市区大医院的医生每年到基层服务不能少于15天,晋升高一级职称,基层服务时间累计达不到一年将不予晋升。
韩晓芳介绍,医务人员的五险一金要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以免除他们的后顾无忧。同时,对医务人员实现全员聘用,明确医生的责权利,实现医务人员自主流动,从“单位人”走向“社会人”。将来,大医院会逐步压缩普通门诊,常见病、慢性病等下放到基层诊治,大医院则更强化急难重症的治疗能力,由此一些医疗人才势必流会向基层卫生机构。
按照《意见》,基本医保支付比例将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鼓励其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提供中医中药服务。北京市将进一步取消以药补医,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和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此前,已有友谊、朝阳等五家公立医院进行改革试点,设立医事服务费。韩晓芳表示,五家试点医院已完成评估,这一改革方向是正确的。
针对中国社会日益加剧的老龄化问题,《意见》在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明确指出将探索建立老年护理分集管理模式,完善由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组成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