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人权状况一直是衡量人类整体或局部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也正因为如此,有些国家和人权组织会经常居高临下地对其他国家的人权状况进行评价,甚至横加指责。这其中有善意的,也有不善的。无论哪一种,都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一点,即每个国家、地区以及民族的经济文化发展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不但不同种群对人权概念的理解有所不同,其所在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整个种群所独具的思维模式、传统习俗和既有社会结构等对人权内涵和外延也都有着巨大的影响与制约。
由此而言,人权“卫士”们根据自身标准所进行的评价与指责,非但对解决问题助益不多,反而还暴露出他们在所捍卫目标与所使用方法间制造的行为悖论,成为彰显其自身局限乃至缺陷的明证。
正如一个人大声批评与指责另一个人或家庭的思想气质、生活方式或健康水平一样,人权问题中的批评与指责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首先,指责者的看法未必客观与全面。对事物细节的放大、对本质的认知不清、对对象艰辛努力和所获成就的忽略、对对象特殊成长历史下性格行为的不理解、对对象外在行为的错误归因等等,都有可能导致指责者在认知过程中犯下错误,并走入思想和心理误区。
其次,指责者对事物的认知很容易固化与表面化。所谓固化是指将对象在发展过程中曾出现的某个问题作为对象的固有属性,而无视事物动态存在的基本事实。所谓表面化是指将对象的某个外在特征一厢情愿地解读为对象的根本属性,而不探究表象与本质之间存在的复杂关系。这来源于指责者所持有的指责心态:对人类认知而言,缺乏包容就不会有认知上的宏大与深刻,而一个人、一个社会、一种文化的包容力也恰恰显示了其认知与发展水平所能到达的极限。
再者,即便指责者看清了问题,诊断无误,其指责行为也背离了以公义自居的初衷,标示出指责者智慧和方法上的幼稚。指责者中有些是抱着善良而单纯的愿望的,他们真诚地希望帮助对象进入更好的生活,另一些则怀有形形色色的企图。后者自不必论,前者的行为可以用中国的一句俗语来比喻,“好心办坏事”。因为无论在哪种文化中,挑剔和指责都不是最好的沟通或帮助人的方法,它们所产生的伤害、所激发的对抗与仇恨都会带来比建设作用大得多的副作用,有时甚至会最终抵消指责者原有的善意与良好愿望。
个体与个体的沟通如此,家庭与家庭的沟通如此,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与另一个民族、另一个国家的沟通又何尝不是如此?在人权问题上,对其他文化、其他社会、家庭及个体特有生态心态、发展现状的尊重和理解是人类实现公平与正义、推进整体人权水平的基本前提,同时也是鉴别我们每个人、每个民族与国家是否真正具有人权意识的唯一“验证码”。
无须讳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个体,没有完美的文化,也没有完美的社会形态与社会制度,尤其对一个建立在五千年古老文明基础之上的国家而言,新生矛盾带来的困扰一点也不少于过往积弊所造成的负担。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改变都是一个缓慢而艰难的过程,正如中国有句话叫“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因此,如果人权“卫士”们真的想切实推进和提高中国的人权水平,就应该把目光放在这个古老国家进步与发展的意愿上,放在它已经和正在付出的艰辛努力上,用理解、鼓励和实实在在的善意行为为它提供支持与帮助,而不是用一味的攻击和指责将自己变成人权的伪“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