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至25日,第三届核安全峰会在荷兰海牙举行。53国领导人或代表以及国际组织负责人应邀与会。核安全问题关系到核能的科学利用和发展,关系到各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公众安全,关系到国际和平与安宁。在核能产业蓬勃发展、全球反恐形势复杂严峻的大背景下,核安全问题是国际社会共同面对的挑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核安全峰会已成为国际核安全合作的重要平台,成绩斐然。经过2010年华盛顿和2012年首尔两届峰会,国际社会提高了对核安全问题的认识和关注,扩大了共识,各国深入交流了核安保领域的做法和经验,取得了不少成果。2012年首尔核安全峰会以来,已有16个国家批准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2005年修正案,9个国家批准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9个国家接受或申请了国际实物保护咨询服务(IPPAS)工作组的同行审议,44个国家举办了核安保相关的会议、论坛或演习,22个国家加强了国内的打击核走私、运输安全和边境管控的措施,32个国家加强了核安保监管及立法,7个国家消除了高浓铀。
在前两届峰会成果的基础上,海牙核安全峰会将着重探讨国际核安全合作机制的后续安排。2009年,美国奥巴马总统在布拉格讲话中提出用四年时间确保所有脆弱核材料安全的目标,因而国际舆论一度认为海牙核安保峰会将是最后一届峰会,将致力于实现峰会“遗产”——确立后续国际工作机制框架。但2013年6月,奥巴马出人意料的宣布美国将再主办一届峰会,或许意味着美国对后续工作机制的设计还有一些新的考虑,也使国际核安保合作后续工作机制安排将持续成为两届核安全峰会的主要看点。
不出意外的话,国际原子能机构将在后续工作机制中扮演核心角色。2013年7月,国际原子能机构召开以“加强全球合作”为主题的部长级核安保会议。此次大会共有包括来自123个国家和21个政府和非政府机构的1300多名代表参会,34位政府部长和其他代表团团长参加了全体会议并通过了《部长宣言》。总干事天野之弥在闭幕式上表示,此次会议对国际核安保合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表明了各国政府对核安保问题的重视。作为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安保方面的首个高级别联合宣言,《部长宣言》称所有国家都应对本国的核安全负责,但为了支持各国履行职责,开展国际合作也很重要。宣言肯定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加强全球核安全和协调该领域国际活动方面的中心地位,提出了一些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下深化合作的具体措施。相信未来两年,国际原子能机构将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为2016年核安保峰会的后续国际合作框架奠定良好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中美在核安全领域的合作,在顺利推进峰会进程、促进提升国际核安保水平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显著的作用。中美2006年以来多次开展核实物保护演习等相关合作。2011年初,中美决定在秦皇岛建立针对核材料非法贩运的辐射探测训练中心。2011年底,中美“大型港口计划”合作试点项目在上海洋山深水港正式启动,旨在通过在港口安装核辐射检测仪器设备系统,阻止核和其他放射性物质非法贩运。此外,中美还联合建设核安保示范中心,中国成立“国家核安保技术中心”,专门负责核安保示范中心的建设及运转。2013年10月底,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与美国能源部在北京联合举行“中美核安保示范中心”开工仪式,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马兴瑞与美国能源部部长莫尼兹等共同见证了项目启动。建成后,该中心将成为亚太地区乃至全球规模最大、设备最齐全、技术最先进的核安保交流与培训中心,对提升亚太地区核安保水平,推动核安保领域国际合作具有积极作用。总体上看,中美联手为地区和世界提供公共安全产品,扩大了中美的合作基础,体现了中美对共同国际责任的担当,有助于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积极发展。
在海牙核安全峰会上,习主席提出中国“核安全观”,最为引人关注。胡锦涛主席在华盛顿峰会讲话中提出了“切实履行核安全的国家承诺和责任,切实巩固现有核安全国际法框架,切实加强核安全国际合作,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核安全能力,切实处理好核安全与和平利用核能的关系”五点主张。在首尔峰会,胡主席又提出四点建议“坚持科学理性的核安全理念,增强核能发展信心;强化核安全能力建设,承担核安全国家责任;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全球核安全水平;标本兼顾、综合治理,消除核扩散及核恐怖主义根源”,为推进国际核安全合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海牙核安全峰会上,习近平主席除介绍中国在加强核安全及推动国际合作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就外,还将首次提出中国的“核安全观”,也是世界各国中第一个“核安全观”。所谓“观”,它不同于一般的具体政策陈述,而是在更高层次上提炼凝结的方法论和价值判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稳定性、持久性和指导性。习近平主席首提的“核安全观”,将立足中国、放眼全球、契合共同,充分体现共同、平等、合作、效率等内涵,阐述发展与安全、治标与治本、监管与合作等概念,对全球核安全面临的最迫切、最重要课题指明破解路径,必将促进中国在全球核安全事务中发挥更加积极、更加重要的推动者和建设者作用。
中国核安全观的基本内容是发展和安全并重、权利和义务并重、自主和协作并重、治标和治本并重,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首先,中国的核安全观是全面的,包括了如何认识核安全问题和如何应对核安全问题两方面。其次,中国的核安全观是公正的。中国强调应在核能发展和维护安全之间、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之间保持平衡。中国不为一己私利,也不采取双重标准。再次,中国的核安全观是有效的。中国提出以消除根源为目标来推进核安全,并明确了消除根源的途径。最后,中国的核安全观是合作的。中国希望更多国家加入国际核安全进程,加强交流与协作。
(作者是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军控与军事战略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