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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的"钱袋子"越来越鼓
本刊记者 唐元恺 • 2013-01-08 • 来源:《北京周报》2013年第3期 1月17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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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区崔村镇农民张士芳一人拥有10个草莓日光温室大棚。16年前,她在村里承包了几公顷土地,2005年开始用一个日光温室大棚种草莓,“轻轻松松净赚了4万元人民币”。如今10个大棚的草莓早被商户和前来采摘尝鲜的市民抢光了。

“我用的农药都是有机无公害的,大棚里摘下草莓,吹吹土就能吃。”张士芳说,每个农户都有一张种植草莓的“绿卡”,在指定商店购买生产资料,很多都是半价,另一半是政府补贴。

用科技支持农民增收

建一个草莓日光温室的投资大概5万元到8万元,政府给补贴3万。据昌平区农业服务中心王立府副主任介绍,在种苗、肥料、农机等各个方面,政府都有成套的扶持政策,这使昌平区实现了草莓标准化种植,同时也保证了草莓的食用安全。

2012年,昌平区草莓年收入由2005年的4000万元增加到了3.88亿元。

在2010年和2011年,中国农民人均收入增速都高出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大约3个百分点。2012年前三季度,其增速高出城镇居民2.5个百分点。按照2012年12月22日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所提出的目标,2013年,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良好趋势还将保持下去。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农村工作,其中备受关注的内容之一,便是着力促进农民增收。这也反映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对农民利益的关切和继续把注意力放在进一步改革、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使城乡全面协调发展、缩小收入差距、刺激国内需求上面。

2012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就意味着,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需实际增长7%左右。国家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指出:“2013年中国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为核心目标,着力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人才和体制支撑,千方百计使粮食产量稳定在5250亿公斤以上、农民收入增幅保持在7.5%以上。”

未来农民的“好日子”与农村发展自然离不开国家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也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村的建设中去。

“新世纪以来,中共中央连续发了九个《一号文件》,形成了关于农业、农村、农民‘三农’,包括强农、惠农、富农的一整套政策体系,而且力度在不断加大。”韩长赋部长指出。

他所提到的《一号文件》是指中共中央每年发出的第一份文件,在国家全年工作中具有纲领性和指导性地位,所提到的问题都是全年亟需突破、进一步解决的重点问题。

2000年,作为传统农业国家的中国开始了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中心、取消税外收费、改革农业税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从2006年起,全面取消了延续2600年的农业税,还比原定五年的时间表整整提前了三年,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中国农民每年减负总额将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人均减负120元左右。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率逐步提高,农村人口大量进城,农业需要由个体生产转向规模化、集约化生产,需要提高生产效率和单位产出。近几年的《一号文件》主要聚焦于农业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提升科技含量等方面。

2012年《一号文件》聚焦农业科技,强调要以公共财政为主导,完善机制体制,依靠科技创新,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突破粮食生产资源的约束、实现稳定增产的基础支撑。

2012年初,国家农业部推介发布了160个主导品种和100项主推技术,并组织专家分地区、分作物、分农时提出田间管理技术指导意见,指导农民和技术人员科学种粮。从深松整地到适期播种,从肥水运筹到病虫防控和统防统治,构成了一套完整而清晰的粮食高产路线图。

从全国各地田间测产和实打实收情况看,2012年全年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在气象、生物灾害频发多发重发的情形下,在成本上升和国际市场波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实现半个世纪以来中国首次连续九年增产。

粮食“九连增”也显现了聚焦农业科技的2012年《一号文件》所发挥的实际效应。

“要保证粮农增收,必须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包括不断增加农业补贴,使之成为发展农业的有效政策工具。”中国农业部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毕美家表示。

2012年3月,韩长赋部长在全国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透露,2012年中央财政“三农”总支出在2011年超过1万亿人民币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800多亿元,特别是对农民的“四补贴”,即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随着农资价格上涨每年调整增加)、农机购置补贴。

但韩部长也指出:“与当前农村农业生产当中遇到的困难和生产基础薄弱的需求相比,这个投入还得增加,因为还不能满足基层生产和农民的需要。”

创新农业经营体制

眼下,中国农业又走到了一个新的改革节点。近期包括农村工作会议在内的中央层面的会议密集释放出有关"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政策信号。去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12月4日举行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也提出,要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有专家在接受《北京周报》采访时表示,2013年1月份中共中央发布的《一号文件》有望聚焦农业经营体制。

这将是《一号文件》连续第十年聚焦"三农"。据了解,有关调研工作在去年年中便已开始。

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大量农民持续向城镇转移,让更多中国人成为了"市民"。而在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数以亿计的农民工离开家乡,奔赴城市工作。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全国农民工现有2.5亿,其中外出务工的有1.5亿人。目前,许多地方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力以留守家乡的妇女与中老年为主,其中不少都缺少文化、技术与力气,而许多农民新生代更愿意进城打工、从商或做其它经营活动,不愿意回乡务农,致使许多农村陷入凋敝状态,农村发展困难重重。而本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总结过去10年发展成就的同时,也提出了"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等农业领域存在的问题。

"农民拿种地不太当回事儿了,就说明我们的政策出问题了。"韩长赋部长表示。而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的最新报告也表明,一些地方出现土地撂荒、农忙季节缺人手、务农劳动力老龄化与结构性短缺、农业兼业化与副业化的现象。维护粮食安全稳定、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求变得更加紧迫。

去年底《经济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农村金融时报》(Rural Financial Times)有关河南周口淮阳县普通农民刘从德的报道,被看作中国目前农户经营遭遇困境的一个缩影:由于孩子们外出打工,他虽已72高龄,却仍不得不亲自下地干活儿,靠种植萝卜为生。2010年萝卜能卖到0.25元一公斤,2011年就只卖到几分钱,由此推想,2012年种的人会少些,刘老汉依旧选择种萝卜,可是卖价更低,一大麻袋才拿到2块钱,连本都不够……

"如果把近几年《一号文件》的主题概括为提升'硬件'水平的话,那么2013年的《一号文件》应当涉及到更深层次的'软件'内容,即制度变革。"有分析人士认为,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改革创新可以说触及到了"三农"问题的根本。

中共中央并非第一次提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孔祥智教授指出,"只不过之前重在宏观层面上的创新。而今年的焦点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该院另一位副院长郑风田教授也认为,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核心是如何提高农村的经营活力。"目前中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虽然能够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但在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功能上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抓住两个关键":即着力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既注重引导一般农户提高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又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着力发展多种形式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多元服务主体,借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

提高"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并着力使之相结合,被看作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改革方向。在专家看来,一是要探索建立注册农民、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注册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二是为这些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相应的政策优惠,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有机统一,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

设土地流转底线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民和土地是最主要的两个要素。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特别提出要 "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限制或者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这一要求立即引起广泛关注。

"土地流转"是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它经济组织的行为。它是在中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大背景下出现的。随着务农者的平均年龄的增长,土地开始向身强力壮的个体,以及有意识地把土地集中起来集约化乃至规模化、现代化经营的组织流动。

可以说,土地流转是农村"空壳化"之后土地经营权的自然让渡。

"适度土地流转催生了现代农业,提高了农业综合经济效益,已经并将继续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研究员评价道。

然而,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一些地方以行政手段限制、强制农民流转土地的事件时有发生。在土地流转中,农民处于弱势地位,未经确权登记的承包地被以低价长期流转给工商企业等其它主体,承包地经营权受到侵害,也给未来留下各种纠纷隐患。而流转出的土地常常也难得到很好的经营,一些地区还发生企业和大户二次转包土地赚取差价的现象……近年来"非农化"、"非粮化"、"撂荒化"趋势愈加明显,严重者甚至危及国家粮食安全。同时,农民失去土地后找不到新的生计,也有可能引发社会问题。

"中央强调不能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某种意义上是纠偏这些土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党国英表示。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也指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最后的落脚点仍然在土地上,因此必须要有底线。"应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前提必须是依法、有偿和农民自愿,必须尊重农民作为土地承包经营的主体。"

在产粮大省河南的"第一产粮大县"滑县,有200多个种粮大户,"政府不用过度干预土地流转,让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直接与土地流入方定价、议价,农民自己会算账流转是否划得来。"该县农业局副局长韩国凯介绍说,流转价格为每亩(15亩=1公顷)地年租金1000元左右,国家粮食直补等惠农资金依然由农民享受。

"土地承包制对农民的城市化既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保护,这个制度是不能动摇的。"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曹锦清认为,承包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的集约化发展和农村土地流转,但农民合法权益的保障,最终要依赖土地承包权,在资本进入农业的时候,农民可以依靠承包权约束资本的行为。

土地流转还可起到遏制土地抛荒的作用。据湖北省孝感市三汊镇龙岗村党支部书记刘顺田介绍,龙岗在土地流转前,耕地抛荒面积最多时超过40%。2011年,村集体和村民以400公顷承包地经营权折资入股,与一大集团共同组建"湖北龙岗土地股份合作社",企业投资将入股土地分组建成沟渠相连、旱涝保收的高产田。

一些专家和基层干部认为,土地流转是个系统工程,必须打出一套"组合拳",让土地流转成为农民增收的"引擎"。而有关方面也强调,土地流转集约化不能仅让龙头企业和大户受益,更要带动农民共同受益于规模经营带来的红利。

"我们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农业,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但不提倡长时间、大面积直接租种农户承包地,要防止土地'非粮化'、禁止'非农化'。"韩长赋部长还表示,尚需注意的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土地规模经营发展速度要与当地二、三产业发展水平、农村劳动力转移程度相适应。

吉林省吉林市"东福集团"与当地孤店子镇大荒地村尝试"企村共建",整合了一产水稻种植、二产米业加工和三产农业旅游等农业经营项目,吸纳了90%以上的当地农民就业,农民离土不离乡变成"产业工人",农民年人均收入达1.8万元。村集体以种植农场的形式统一经营,与企业签订合同,以订单的形式出售水稻,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大大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

东福集团董事长刘延东说:"农民光靠土地租金的收入远远不够,持续增收还要通过让农民土地入股企业分红,通过再分配提高农民收入。"他认为,土地流转的路径应该循序渐进,"关键要引导和培育产业支撑尤其是农产品加工业支撑,否则农民就业和收入难有保障。"

专业合作社闪亮登场

浙江嘉兴平湖新埭镇的种粮大户张雪其,去年承包种植了13公顷小麦,可到了收获季节,连续多天的坏天气让他发起愁来,如果不及时收割,损失将十分严重……"新联粮油专业合作社"得知情况后,立刻派去了3台收割机,帮助他完成了全部小麦的收割。

新联粮油专业合作社是目前平湖规模最大的粮油合作社,于2011年6月成立。据该社社长顾春妹介绍,合作社已累计投资4000万元,建立了水稻育插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农机作业服务中心和新品种示范基地,统防统治服务率和统一机插秧服务率分别达到了46%与25%。"依托村集体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有效解决了因农户分散而造成的社会化服务缺位问题,同时也加快了城乡经济一体化格局的形成。"

嘉兴平湖是全国首批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的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并正在探索培育"合作社意识"。

与大多数土生土长的农民相同,种地曾是57岁的北京顺义区红寺村民王海玲唯一的收入来源。后来,这里建起了"国际鲜花港",跟王海玲等很多被招聘进的农民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这使王海铃开始过上跟城里人同样的日子——每天按点上下班,按月领工资。而最让她惊喜的是,当了半辈子农民的自己,居然也能跟城里的职工一样上了"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看病和将来的养老问题也都解决了。她的月资在2500元左右,有时还能达到3000多元,3个月就能赚到过去自己种地、打零工一整年的收入。位于重庆市西部的大足,正通过促进农业生产经营形式的变革,提升农业经营集约化、组织化水平,让农民们"抱团"增收。

两年前,大足智凤镇村民何汉秀尽管每天在自家农田忙忙碌碌,却收入不高。2010年,"顺华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到来改变了其生活:她将家里的地流转出去,每年可得2400元租金,同时还在家门口的蔬菜基地打工,每个月又能挣上千把块钱。尽管她并不十分明白"专业合作社"的具体涵义,但她知道,通过这个渠道,自己实实在在增加了收入。

"‘合作社’这个名词,对当代绝大多数中国人说来,既熟悉,又陌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唐宗焜研究员说,熟悉的是大家都知道上世纪50年代中国在全国范围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以至个体商业的"合作化",普遍建立了"合作社",可是,通过这样的"合作化"建立起来的"合作社"以及随后演变成的农村"人民公社",却是与合作社南辕北辙的集体经济组织;陌生的是,不了解合作社和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企业有怎样的区别,为什么两者不可混淆;不了解世界上已经积160余年成功经验的合作社究竟是怎样的组织。

"现在的合作制重建,就是要在计划经济体制转轨为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重建被计划经济中断了的按国际通行的合作社原则组建和运作的合作社,即'自愿联合起来的人们通过联合所有与民主控制的企业来满足他们共同的经济、社会与文化的需求和抱负的自治联合体。'"唐研究员表示。

"首先,合作社是"自治联合体",不是其他组织或机构的附属物;其次,自治联合体是人的联合;第三,人们自愿联合的目的是满足社员的各方面需求;第四,合作社企业的所有制结构是法人治理结构。"唐研究员认为,"联合所有"保证了社员个人在合作社中的所有者权益,而不是在"共同所有"下对社员权益的侵犯;"民主控制"保证了社员通过民主程序对合作社的资本、经营决策和分配实施控制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亿万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去年7月初北京举行的"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上,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强调,在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和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农民合作的愿望越来越强,对合作的需求越来越多。"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问题,可以为有文化、有技能的青壮年农民在农村发展提供平台,可以帮助农民在生产上节本增效并分享产业化经营利益,可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稳定农产品市场和价格,可以成为反映农民诉求的途径、化解矛盾的抓手、促进和谐的桥梁。"

附:                     中国农业经营组织现状

2007年7月1日,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

目前全国依法登记的专业合作社超过60万家,入社农户达4300多万户,约占农户总数的17.2%,入社农户的收入普遍比其他农户高出20%以上。

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到28万个,辐射带动农户1.1亿户,农户年户均增收2400多元人民币,已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主体。其中,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5.7万亿元,出口创汇额占全国农产品出口额的80%以上,所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占主要城市农产品供给的2/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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