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中国互联网金融蓬勃增长,诞生了大量以互联网为平台的新型金融模式,如余额宝、P2P贷款、股权众筹等。传统金融格局之下,中小企业融资难普遍存在,高速发展的消费信贷及理财需求也较难满足。据国际金融公司统计,发展中国家45%-55%的中小微企业未得到,或未得到充分的正规金融服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注册及未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有4.2-5.1亿,未满足的信贷缺口达3.4-3.9万亿。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望促进实现金融普惠,构建中国新金融的核心竞争力。
首先,互联网金融极大降低了交易成本,使相对弱势群体普遍受益。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固定营业场所、服务人员等不再是金融服务业的标配,降低了获取存款和服务客户的成本,使小微企业、个体创业者和居民等议价水平较低的群体也可以得到较高的存款回报和较低的信贷成本。
其次,互联网金融有效降低了信息成本,提高了服务小微客户的可行性。随着互联网、自媒体时代来临,互联网金融快速传播,打破信息不对称,提高了信息获取效率,让处于传统金融企业服务边缘的长尾客户亦可获取相应的金融产品。同时,互联网金融通过大数据分析,可更好地实现风险定价,对放贷企业有效监管,实时动态监管,保证资金安全,从而降低了服务客户的准入门槛。
第三,互联网金融提高了普惠金融服务的便捷性。由于大数据和云计算带来的移动互联网,使金融服务交付的方式与效率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互联网金融通过信息技术可实现产品创新,提供优质高效的普惠服务。
但是,在国内环境实现互联网金融发展依然面临挑战。
一是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在国内互联网金融属于新生物,进入门槛比较低,如缺乏有效的监管,单个道德或流动性风险案件可能造成大的黑天鹅事件。因此,金融监管也应相应变革,到位而不越位,充分监管的同时保持金融创新活力。
二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有待完善。美国整体征信环境相对成熟,而我国整体征信基础较为薄弱,有征信的企业和个人比例较低,这将大大提高互联网金融实现难度。因此,应积极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完善黑名单体系,强化风险控制机制,提高征信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进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信用体系建设。
但是,互联网金融仍不能真正代替传统的金融行业,它更多的是推动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化,搭建信息化平台,加强用户体验,通过金融产业链分工及细化,共同促进实现金融普惠。
作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司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