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评估总结会议上讲话。(本网记者 石刚摄)
7月12日,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持召开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评估总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全面总结了《行动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经验,总结了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在会上说,《行动计划》发布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各级地方政府依照“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的原则,将《行动计划》纳入本部门、本地区的工作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各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非政府组织、新闻媒体、学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行动计划》的宣传教育和推动实施工作,确保了《行动计划》规定的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其主要内容包括: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保障得到了全面加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保证更加有效;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得到全面保障;人权教育广泛展开,全国人民的人权意识显著提高;国际人权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深化。
2009年4月,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一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是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阶段性政策文件,是中国政府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宪法原则,积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大举措。
王晨在会上还表示,中国政府将制定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据悉,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将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共同牵头建立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包括国家立法和司法机关、中央和国务院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等。
据介绍,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将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扩大民主、加强法制、改善民生、保障人权的思想为指导,结合“十二五”规划和各部门中长期工作规划,全面系统地制定2012-2015年中国在人权各领域将实现的目标和将采取的各项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