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气候变化不能不谈《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是世界各国集体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里程碑,是至今为止唯一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条约,体现了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所确立的各种原则,比如“共同但带有区别的责任”、“历史责任”和“各自应对能力”等。
在气候变化谈判的语言词汇中,《京都议定书》高登榜首。2007年第十三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缔约方大会通过的巴厘路线图,明确了气候谈判的“双轨制”——“《京都议定书》(KP)”和“长期合作行动(LCA)”。《京都议定书》将随着第一承诺期2012年底的结束而失效,承不承认《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和一二期之间的无隙连接,就成为近几年气候变化谈判的焦点之一。
日本一反常态
曾经常以签署地京都命名的《京都议定书》为荣的日本现在成为《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坚定反对派。
两年前,日本政府就隐隐约约地表明《京都议定书》没有第二承诺期。在去年坎昆会议期间,日本政府代表团高级官员清晰地发出了这个信号,只不过在随后的外交语言中加以修正,不直接明了地表白。在今年这次波恩会议上,日本代表团成员一改以往闪烁其辞的回答,而是重复申明,日本政府拒绝《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立场是明确和坚定的。
尽管日本首相菅直人于今年6月1日在国会中肯定要坚守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下降25%的目标,但在日本有一些团体试图在给国会提交的气候提案中抹掉25%的目标。这个被称为“基础法”并将可能成为日本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变化的提案中,包括了2020年在1990年的基础上降低25%,2050年降低80%。主要的支持政策有,日本国内的排放交易机制,碳税和可再生能源上网法。
拒绝《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就等于扼杀了至今唯一有效的国际气候条约。日本政府在福岛核电站灾难事故之后,加快了对京都议定书的抛弃,背后原因耐人寻味。
其实,反对《京都议定书》和反对《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远远不止日本一个国家,美国和“伞形国家”集团中的一些国家都不太积极。
“伞型国家”指的是,在《京都议定书》附件一的国家中,除了原有的欧盟十七国和美国以外的国家。主要的伞型国家有加拿大、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挪威、新西兰、瑞士等。这些国家的地理分布像一把伞,故形象地称之为“伞型”国家。伞型国家从签署巴厘路线图以后,在对待《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问题上,从“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躲躲闪闪,到“急踩鼓点全亮相”的直截了当,使气候变化谈判在《京都议定书》上激烈碰撞和卡壳。
美国起反面作用
美国政府1997年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但美国参议院没有核准。美国是唯一一个退出《京都议定书》的国家。澳大利亚前几年经国会核准,是最后加入《京都议定书》的国家。当美国退出之时,所有的伞型国家与其他国家一道继续推动《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和实施,《京都议定书》没有散了架。经过几年《京都议定书》的实施,人们积累和吸取了极其宝贵的经验教训,为今后气候变化谈判与条约的制定和实施,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美国政府退出《京都议定书》和游离《京都议定书》之外,其无约束力的减排承诺,对伞型国家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从1997年以来,美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既没有下降也没有减缓增长,而是快速增加,其幅度除了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以外,在发达国家中名列前茅。在气候变化谈判中,美国常常以不是《京都议定书》的国家为由,自起炉灶,我行我素。即使《京都议定书》有许多好的实施经验和方法,美国也常常拒之千里之外。美国是《京都议定书》坚定的反对派。
加拿大反道而行
加拿大保守党政府在今年三月份遭到国会解散后(加拿大历史上第一次解散政府),又卷土重来,再次赢得组阁权。保守党政府在气候变化问题上,以美国马首是瞻,亦步亦趋。加拿大政府不仅没有制定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低碳经济发展计划,反而降低了减排目标,增加了二氧化碳排放。加拿大有丰富的油砂资源,油砂资源部门是二氧化碳排放增长最快的产业部门。2009年的世界金融危机,使加拿大二氧化碳总排放量下降,但油砂产业部门却逆向增长了10%到20%,占总排放量的6.5%。从1990年以来,石油部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了250%。联邦政府没有采取措施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预计油砂产业在未来仍将快速增长。从2008年以来,加拿大统计部门没有将油砂产业列入排放的统计数据,而是笼统地将其放在矿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的栏目中。到2009年,这些排放统计数据又没有了,原因恐是油砂开采部门的二氧化碳排放增长太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