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的经济一体化是走东亚自由贸易区(EAFTA)道路,还是选择签署东亚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EA)的方向?长期以来,一直争论不休,悬而未决。
EAFTA和CEPEA都是自由贸易安排。EAFTA(包括东盟10国+中日韩)是2001年由东亚展望小组建议的,得到中国和东亚各国积极响应,而CEPEA(成员有东盟10国+中日韩+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则是由日本于2006年提出来的,据说是为了阻止中国在EAFTA中占有支配地位,各国对此反应不一。
所谓EAFTA和CEPEA之争,实质上是搞10+3还是搞10+6.2007年东亚峰会责成对CEPEA可行性进行“二轨”研究,对连续两年的报告都没有明确表态。去年东盟峰会又要求经济高官向今年10月召开的东盟峰会报告有关EAFTA和CEPEA建议。
从务实角度出发,笔者认为东亚还是应该先搞EAFTA后搞CEPEA,主要考虑如下:
首先,EAFTA已具备一定经济合作和机制建设的基础。经济一体化进程远远走在前面,如清迈倡议多边化、区域外汇储备库建立、亚洲债券市场建设、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等;东亚地区已形成了东盟与中日韩之间的合作框架,东盟分别与中、日、韩三国之间的合作机制,它们共同推动东亚经济合作不断向前发展。而CEPEA到目前为止只是一个概念,一个愿景,具体合作和机制建设更是无从谈起。
其次,自由贸易区建设要务实推进,循序渐进,“不可能一口吃一个胖子”。在10+3范围内,东盟已经分别与中、日、韩签署或启动了自由贸易协议。而在10+6范围内,东盟虽然也与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签署或启动了自由贸易协议,但除了印度与韩国、新西兰与中国和澳大利亚相互之间有自贸协定外,区域内其他国家之间鲜有这方面安排。无论EAFTA还是CEPEA,中日韩自由贸易协议或三国双边自由贸易协议的签署都是绕不过的一道坎,这道坎不过,一切都无从谈起。无疑,先搞EAFTA,在此基础上再搞CEPEA,是务实的选择。
最后,自由贸易协议涉及的国家越多,谈判难度也越大,取得进展的可能就越小。WTO多哈谈判便是一例。从这个角度来看,EAFTA的谈判可能比CEPEA要容易些。
综上所述,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从EAFTA入手,在EAFTA基础上扩大成CEPEA,或许这是本地区经济一体化的一条务实可行的路径。
10月东盟峰会究竟将如何拍板,让我们拭目以待。(作者系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国委员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