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北京“黄灯”下拥挤的车流。(本网记者 石刚摄)
2013年伊始,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实施,一时间,因为规定更加严格、处罚更加严厉,也被冠以“史上最严交规”。其中,被争议和诟病最多的就是对“闯黄灯”的处罚。
交通信号灯中的黄灯,是绿灯变红灯之间的一个过渡,原本就是一个警示信号。交通专家解释说,在红灯和绿灯之间设置黄色信号灯,最大的作用是要在较短时间内净空路口,让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继续前行,未过线的车辆在线内等候,这样,路口就能保持全方位畅通。
不过,长期以来,很多驾车人并不把黄灯当作停车信号,遇到黄灯闪烁时,不减速甚至加速通过路口。在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大的城市中,“闯黄灯”行为势必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这也是管理部门此次修改交规的重要原因。
但是,这项处罚规定一提出,就引来阵阵质疑声,有媒体甚至讨论起该条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同时,也有敬业的媒体告诉人们,关于交通信号灯的使用和针对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闯黄灯)的处罚规定,早在新规出台之前就已经存在(见2004年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条、第90条等)。如此说来,新规只不过是将闯黄灯的记分分值从3分提高到了6分。
处罚力度加大后,驾车人自然谨慎有加。新规施行后的最初几天,北京市许多路口就出现了车速减慢引起的拥堵。同时,管理者也在摸索,新规施行一周后,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对闯黄灯行为暂不处罚。
可喜的是,法规的威力能够带来路口的安全。如今在北京的交叉路口,当黄灯亮时,很少有车越线,急刹车现象也难得一见,“减速慢行通过路口”正在被人们适应。
并不是非要“闯黄灯处罚令”像达摩克里斯剑那样高悬头顶,人们才会在信号灯面前检点自己的行为。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就是交叉路口有序通畅的保障。应当感谢“史上最严交规”,如果“闯黄灯”行为能在加大处罚力度的铁腕下减少以至消失,带给社会的就会是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