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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易捷:应加强人脸识别技术的行政监管

《北京周报》记者 吕岩  ·   2022-03-10  ·   来源:北京周报网
标签:全国两会;人大;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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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宏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捷(受访者供图)

  深耕电子科技领域数十年,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宏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捷在两会上建议加强人脸识别技术的行政监管,促进该技术应用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人脸识别是基于人的脸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一种生物识别技术,目前已在政府、军队、金融、电子商务、安全防务、娱乐等领域得到普遍推广应用。有报告显示,中国人脸识别市场规模已经达到全球占比的15%左右,预计到2024年市场规模将突破100亿元。 

  2017年,人工智能首次写入政府报告,作为人工智能的重要细分领域,国家对人脸识别相关的政策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201712月发布的《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则具体规划,“到2020年,复杂动态场景下人脸识别有效检出率超过97%,正确识别率超过90%”。 

  但人脸识别技术在得到广泛应用的同时,也给公众带来了个人信息泄露、隐私暴露等安全风险。为了加快构建个人信息保护体系,2021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从法律层面进行规制;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也设立了专章对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原则进行规范。 

  “但这些都是法律层面的事前威慑和事后惩处,在技术、应用管理和政府监管层面,仍然存在大量空白地带。”易捷对《北京周报》记者说。 

  例如,未经个人同意或在非必要场景下,收集的人脸信息数据被获取、存储、迁移;海量无监管的人脸数据,存在被买卖交易的风险;缺乏完善的区域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体系,难以清晰界定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主体责任等。 

  为此,易捷建议,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第三方人脸信息数据库,解决人脸信息安全问题;在技术和管理上,第三方人脸信息数据库只保留加密的个人特征数据,不可逆向复原人脸图像。同时,国家也要明确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监管责任主体,解决相关产业的行政监管问题。 

  此外,易捷还提出,加快建立人脸识别技术的区域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体系,让技术有序发展。 

  2021811, 长沙市第一医院的医务人员在门诊智慧药房通过人脸识别从麻醉药品智能化管理系统中取药。(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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