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英文新闻周刊日本語 Deutsch Français English 中 文
首页 >> 时事 >> 正文

外商投资法加速落地,展现中国初心决心信心

  ·   2019-03-08  ·   来源:中国网
标签:外商投资法;全国两会;时事
打印
纠错

  3月8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从一审到二审,再到本次审议,释放出中国立法机关修改完善并出台该法的强烈意愿,展现了中国推动更高水平开放的积极姿态。

  无疑,这也是本次两会国际舆论高度关注的重点之一。 


扩大对外开放:初心不渝

  在去年10月召开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习近平主席庄严宣告:“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开放历史征程以来,中国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从沿海改革试点先行到逐步实现全面开放,在融入全球经济的道路上稳健前行。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合称“外资三法”,并据此逐步形成了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体系,为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201811月底,我国依据“外资三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累计达95万家,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超过2万亿美元,外商投资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在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当下,“外资三法”已难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急需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一部统一的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来取而代之,外商投资法应运而生。 

  制定外商投资法,推动其尽快落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它充分证明,中国毫不动摇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初心从未改变。 


全球经济一体化:决心笃定

  近几年,一些国家和地区经济低迷,民粹主义势力抬头,贸易保护主义沉渣泛起,逆全球化甚嚣尘上。国际局势波诡云谲,中国展现出强大的战略定力,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伟大构想和“一带一路”倡议引领,积极参与全球开放合作,改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繁荣。 

  当一些国家高高筑起贸易壁垒、阻挡外国进口商品,制定严苛审查措施、阻止外资合理进入的时候,中国最高立法机关此次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让人眼前一亮:为让全球投资者“进得来”,二审稿明确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制性标准平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政府采购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对待;为让在华外商“留得住”,二审稿明确国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鼓励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合作条件由投资各方协商确定,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严格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等。 

  通过推动这部法律落地,中国向世界庄严宣示:在这片土地上,机遇面前,中资外资一律平等;法律面前,中资外资一视同仁。中国是经济全球化的坚定支持者、积极推动者。 


中国经济长期向好:信心弥坚

  经济全球化在促进生产要素流通、便利各国消费者的同时,对后进国家的相关产业会不会产生一定的冲击?客观来说,短期内确实会。但从长期来看,中国始终相信“相通则共进,相闭则各退”,任何产业,只有在开放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才有可能真正成长壮大;自我封闭、偏安一隅的“小确幸”,最终会束缚发展的脚步,离时代越来越远。 

  国际经贸史也印证了这一判断。过去40年,中国经济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未来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进行。 

  联合国贸发会议去年年底发布的报告显示,受贸易保护主义拖累,2018年上半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下降41%,约为4700亿美元。而同期中国吸收的外国直接投资逆势增长6%,总额超过700亿美元,成为全球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流入国。对于某些怀疑中国经济发展前景的声音,事实和数据总能给出正确的回应。 

  此时推动出台外商投资法,不仅是从法律层面确保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有规可循、有法可依,也展示了中国不惧怕外资与中资“百舸争流千帆竞”,致力于通过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乘风破浪正远航”的雄心壮志。 

  “中国经济是一片大海,而不是一个小池塘。”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曾以大海妙喻中国经济。大海之大,在于其海波不兴的深邃、气吞山河的磅礴,更在于其“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宽广胸怀。推动外商投资法加速落地,正是中国经济开放包容胸怀的最佳注解。中国将继续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指引,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为路径,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建全人类的美好家园。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 订阅服务
合作伙伴:

版权所有 2000-2018 北京周报中文网 京ICP备08005356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5860


本网站所刊登的来源为北京周报及北京周报网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北京周报社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