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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阿坝展新姿

本刊记者 马力  ·   2015-09-01  ·   来源:北京周报
标签:阿坝;巨变;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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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阿坝是长江、黄河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多年来,阿坝坚持科学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把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提倡生态文明,建设美丽阿坝。

  制定阿坝《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按照国家对主体功能区的划分,在州内划定禁建、限建区域,在生态脆弱区、人口稠密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自然风景名胜保护区禁止实施水电开发,同时将原有部分工矿企业和设施搬出生态脆弱区,为大自然修复生态和优化人居环境创造条件。

  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牧还湿、草原沙化治理、地震灾区生态修复、岷江流域等地质灾害治理、小流域及干旱河谷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工程,截止2014年,全州累计完成退耕还林(草)69.3万亩,完成配套荒山造林封山育林72.7万亩,全州新增林地88.31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998年21.76%提高到目前24.95%,提高3.19个百分点,水土流失面积减少7300平方公里,建立若尔盖、红原日干乔、阿坝曼则塘、壤塘南莫且、若尔盖喀哈尔乔湿地自然保护区5个,总面积达76万公顷。大部分区域仍处于原生状态的阿坝是世界上环境质量最好的地方之一。

 

  深入推进依法治州

  持续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进乡村(社区)、进学校、进寺庙、进企业、进景区活动,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和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发挥民族自治地区立法优势,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因地制宜制定科学有效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法律权威,构建起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秩序。

 

  各族人民和睦相处

  60余年来,阿坝各族人民继承和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珍视团结、爱护团结,视民族团结为各族人民的生命,视民主法制为长治久安的基石,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全州各族人民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社会各界共同担当、团结拼搏,藏羌回汉各族同胞亲如一家、情同手足,在8.42万平方公里土地上谱写着民族和睦、社会和谐的民族团结进步之歌。

  阿坝60余年辉煌巨变,是西部民族地区从落后到进步、从贫穷到富裕、从封闭到开放的集中展示。这些光辉业绩的取得,充分昭示着: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新阿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成长进步离不开祖国大家庭的温暖怀抱。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增进各族人民福祉,不断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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