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6-06 · 来源:环球时报 |
标签:老年人;老有所为;民生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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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是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老年人是社会的财富,是重要的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民政部等19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的引导下,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鼓励老年人社会参与是国际社会的共识。国际社会对老年人的态度从赡养为主转变为鼓励社会参与,这体现了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理念。因此,在制定及执行国际、区域和国家各级政策时,要充实老年人的生活,并让他们在和平、健康和有保障的情况下身心都能充分、自由地安享晚年。1991年《联合国老年人原则》提出,赞赏老年人对社会所做的贡献,提出独立、照顾、自我实现、尊严四项原则,要让老年人实现人生价值,有尊严地生活。2002年《马德里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提出,使老年人能够通过赚取收入的工作和志愿工作,充分和有效地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通过诸如终生学习的机会和参与社区生活,为整个一生和晚年的个人发展、自我实现和幸福提供各种机会。2010年联合国《第二次老龄问题世界大会的后续行动:全面综述》进一步明确,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和发展的前提是,老年人有机会继续对社会作出贡献。老年人的贡献不仅限于他们的经济活动,他们在家庭和社区中也发挥着作用;要端正对老年人的看法,加强代际关怀和互助。国际社会对老年人的态度从消极养老发展为积极参与,充分体现了老年人是社会财富这一积极老龄化思想和行动。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价值和社会参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确立了老年人具有社会参与的基本权利,明确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鼓励老年人从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提升老年文化体育服务质量等方面继续社会参与,通过加强老年人就业服务、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扩大老年文化服务供给、支持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促进养老和旅游融合发展等方式,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
为老年人社会参与创造和提供机会。在观念上从养老转向助老,助老的本质就是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老年人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经验,有毕生积累的知识、技术和技能,沉淀了对人生价值和社会发展的真知灼见,要珍视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努力把老年人的人生价值禀赋转化为社会价值实践。老年人社会参与是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的过程。通过社会和家庭的支持,充分开发和调动老年群体的知识、经验等老年财富,为其创造条件、提供渠道、打造平台,促使老年人发挥自身优势。这一过程既能提升老年人参与社会的能力,也能增加其参与社会的机会,更是做好助老服务工作的重要社会责任。
202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我国87.2%的老年人身体健康,生活完全可以自理,他们只是在生活遇到困难时需要帮助。值得注意的是,14.4%和24.5%的城镇和乡村老人还在从事有收入的工作。这说明老年人并不是单纯的被赡养者,而是社会和家庭的继续贡献者。与此同时,24.3%和32.7%的城镇和乡村老年人具有从事有收入工作的意愿。《指导意见》从提升老年人政治参与水平、推进老年志愿服务常态长效开展、提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质量、强化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4个方向,作出了强化老年人政治引领、保障老年人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利、加强志愿服务动员、丰富志愿服务内容、创新志愿服务模式、完善志愿服务保障、创新发展老年教育、丰富老年人文化服务供给、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就业岗位、优化社会参与支持环境、发挥社会组织支持作用等12个方面的具体任务部署,成为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纲领性指引。
通过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更好保障老年人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助力老年人释放银发力量,实现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这是推进人人参与、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社会的重要实践途径。如此,既让老年人在参与中实现老有所为,也让全社会在共享“银发智慧”中凝聚发展合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注入更具温度的可持续发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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