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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杨久洲:群众的“身边人” “东方之花”的浇灌者

《北京周报》记者 孙旋  ·   2019-12-20  ·   来源:北京周报网
标签:人民调解员;基层治理;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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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久洲接受《北京周报》记者采访。(《北京周报》记者 张巍摄) 

  “在工作中,老百姓称我为‘和事佬’和‘万金油’。”南京市六合区横梁街道人民调解员杨久洲这样向记者描述人们眼中的自己。曾获评南京市“最美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杨久洲从事调解工作到今年刚好满10年。在别人眼中,这位“和事佬”极具亲和力,自带让人信赖的气场,这些或许都是一位人民调解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人民调解这种形式其实由来已久,与中国传统文化中‘以和为贵’的理念息息相关。”杨久洲说,“中国的传统社会是熟人社会,存在固有的人情、地缘关系,在古代我们就有民间调解纠纷的惯例。”  

  人民调解制度是在继承和发扬中国民间调解优良传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在国际上被誉为“东方之花”。它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以达到消除纷争的目的。对于有着近14亿人口的中国来说,人民调解制度具有方法灵活、程序便捷、不伤感情、不收费用等特点,是司法工作的必要补充和得力助手。 

  出生于1961年的杨久洲曾当过村委会主任、村支书和村信访办主任。“在工作中我经常接触各类社会矛盾,但是大事小事我一般都能化解掉,群众就对我比较信任。” 2009年,当地成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觉得调解工作“很神圣”的他来到这里,成为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2016年,他在南京市六合区横梁街道成立了“杨久洲调解工作室”。 

  作为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杨久洲的日常生活并不轻松。通常,他早上五点就起床,出门散步跟人们拉拉家常,了解一下“舆情”。上午,一般都是做调解,除了在调解室,有时也会根据当事人的需求上门调解。下午,做案情分析,回顾和总结当天处理的问题,或对调解过的案件进行回访。不忙时,杨久洲就赶快“充电”,补充法律知识,了解时政新闻。晚上也不会闲着,杨久洲喜欢看电视上的调解节目,比如南京台的《有请当事人》等。加班自然也不少,尤其处理突发事件时,常连续好几晚都不能正常休息。 

  “其实做好调解工作就是用亲情‘和稀泥’,用事实当‘搅拌机’,用法律和道德为当事人‘撑脸面’”。这是杨久洲多年从事调解工作总结出来的“诀窍”。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打官司”是撕破脸的无奈之举,无论是亲戚还是乡里乡亲,一旦走上法庭,往往意味着双方关系的彻底破裂,很多中国人不愿意轻易走到这一步。能私下协调,不伤面子地解决问题,才算是皆大欢喜。人民调解就为这种需求提供了制度保障。 

  杨久洲分享了一个比较典型的调解案例。横梁街道的张老汉已年近90岁,有四子一女。由于他常年偏心小儿子,甚至把自己的老年补贴也都给小儿子花,家庭矛盾纷争不断。其他子女找到杨久洲进行调解,杨久洲请了张老汉的亲戚以及所在村民小组的组长一起上门处理。一方面,他用《婚姻法》中关于赡养的法律规定对小儿子进行批评教育;另一方面,他请亲戚和组长一起劝和,希望张老汉能体谅儿女们的心情,也让儿女们尽量理解老人的愿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杨久洲帮助张老汉一家达成协议:老人住在小儿子家由其赡养,其他儿女通过定期出钱或照顾老人来履行赡养义务。  

  这样的案例只是杨久洲工作中的冰山一角。工作室成立以来,他平均每年调解纠纷220余起,没有一起因调解不利而导致双方矛盾激化,成功率达100%。杨久洲的成功可以说是人民调解制度发挥作用的缩影。根据司法部2018年公布的数据,中国共有人民调解员367万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49.7万人,每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达900万件,调解成功率在96%以上。 

  “在村子里,好多人不认‘洋律师’,只认‘土律师’!”杨久洲所说的“土律师”,指的就是人民调解员。他认为,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地点很灵活,可以深入群众,到当事人熟悉的环境中去调解,当事人更容易放下对抗情绪和戒备,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尽管如此,“土律师”也是要严格依法办事的。2011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开始施行,其中第四章规定了调解程序。杨久洲说,“人民调解程序相对诉讼程序来说比较简单,又可以同时化解多方矛盾,极大地节约了社会成本。”中国人口众多,在这一基本国情下,“人民调解作为诉讼外的解决途径,可以缓解诉讼资源不足的问题,提高矛盾化解率。”(南京市六合区司法局俞敬姚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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