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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朝阳群众”注入正义的力量

  ·   2016-02-25  ·   来源:中国文明网
标签:朝阳群众;正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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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群众”成为了专属名词,它开创了城市综合治理的新模式,在这座拥有2000万人口的城市中,也是对建立具有首都特点的城市治理体系的有效探索。北京“朝阳群众”共19万人,一年内向警方提供线索超21万条。(2月22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从2013年开始,包括薛蛮子、李代沫、尹相杰、黄海波等名人都是被“朝阳群众”举报而被公安机关查获的。随着群众性群防群治组织的日益扩大,群众治安力量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朝阳群众”已经成为“平安北京”建设中不可多得的力量,并形成了一种有效的治安力量深入到市民生活当中。“朝阳群众”的精神也正在与“西城大妈”、“海淀网友”、“丰台劝导队”等群众性治安组织共同构建起“平安北京”根基。这些“群众”,都是新时期社会综合治理中,活跃在民间最为得力的正义力量。

  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北京时曾经指出,“要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2年来,推动首都的社会建设中,北京警方正是将“朝阳群众”正义力量发挥到社会综合治理中,为平安北京建设打造了一座坚不可摧的“治安长城”。实际上,北京警方从2003年就开始有意识使用“朝阳群众”这一说法,突出群众举报线索的作用。有媒体报道数据显示,仅2015年,北京“朝阳群众”就给警方提供线索21万条。可以看出,群众举报线索是警方获得犯罪线索的主要来源,也是警方有针对性地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主要依据。当前,“朝阳群众”的称呼已经红遍全国,成为新时代警民合作打击犯罪的共识,为严肃的有关警情通报的官方新闻通稿解读带来各种幽默感。

  其实,社会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时代,打击犯罪的信息来源更为广泛,如果仅仅是依靠警方自己的力量来掌握犯罪的线索,往往是十分有限的。唯有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才能获取更为有效和及时的犯罪线索,为打击犯罪活动提供强大的线索支持,这是警方侦破重大案件有主要途径。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而犯罪分子也离不开群众而生活,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是群众的视线之中。发挥好群众的监督力量,就是给犯罪分子布下了天罗地网,无处不存在有正义感的人民群众,无处不存在盯着犯罪活动的千百双眼睛,不仅是给犯罪分子一种有力的震慑,更是在全社会营造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的正能量。

  其实,推进平安北京建设,更离不开对腐败现象的惩治。当前,党中央正在实施更为深入的反腐败行动,更要需要诸如“朝阳群众”的监督力量去发现腐败现象的蛛丝马迹,也需要各级监察部门快办、速办、严办大案要案,给公众广泛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因此,同时需要建立有效的腐败现象监督举报机制,让“朝阳群众”的正义力量在惩治腐败工作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为国家反腐败工作注入新的活力。而在我党反腐败斗争实践中,一直都在鼓励群众广泛参与,也注重从群众中选出监督队伍,发挥群众监督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朝阳群众”的正义力量,揭穿腐败分子身上的“隐身衣”,决不能让他们走进了“青纱帐”,也决不能让他们改头换面后再去侵害党的肌体和人民的利益。

  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网络举报比重越来越高。因此,要虚实结合,在改进群众来访、来信、来电举报渠道和平台的同时,也要注重网络举报平台的创新完善,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顺畅的监督渠道和机制保障,让群众安心放心地去主动监督举报。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同时,“要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因此,各级单位在失去社会监督力量建设时,除了有必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投入其中外,更重要的是要给诸如“朝阳群众”的社会力量搭建更加广泛的监督平台,并建立和完善相关的保护机制,给他们提供有效的法律机制保障,才能保证他们敢于参与监督举报,而不担心因为个人的监督举报反而受到打压和报复。

  积极发挥群众监督力量的作用,把“朝阳群众”精神运用到各行各业的监督之中,让人民群众主动去监督政府的行为,积极扫清阻碍国家发展建设的障碍,为平安中国建设注入新的活力,才能打赢反腐败这场“持久战”,才能确保“四个全面”战略目标得以实现。由此可见,“朝阳群众”的存在与贡献,就是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成功典范,这种默契的配合,也验证了那句话“人民力量是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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