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络游戏用户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北京市南菜园附近一个网吧的主管李刚对此很关注,因为来网吧上网玩游戏直接关系到他的收益。
李刚的网吧有20多台电脑。他说,来上网的一般都是为了玩游戏,即使有个别网络游戏注册要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但也没关系,只要找一个填上就行,“要玩可以填我的,网吧也不希望网民因不能注册玩游戏而离开,这样我们也挣不到钱了。”李刚说。
“玩网络游戏的有很多是中学生,没有身份证的。如果每个游戏真需要实名注册,把这部分人拒之门外,那网游公司的损失很大,他们才不会这样做的。”李刚说。
以目前最便宜的网页游戏推广费用为例,吸引一个玩家的推广费用一般在2-8元。因身份证登记而产生的成本,对那些中小网游公司而言是一笔相当大的费用。因此一些网络游戏为了更多吸引玩家,绕开身份证登记的步骤,强推“快速注册”法,直接就登录到游戏页面,这样做网游公司就相当于节约了30%的推广费用。
不需要身份证件或者用假身份证件可以注册玩游戏,这一事实使得《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面临执行难题。
原意是为保护未成年人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由网络游戏主管单位文化部制定并发布,这是中国第一个关于网络游戏的法规。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文化处处长刘强说,实名注册是《办法》提出的非常关键的一个制度安排,网络游戏实行实名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限制未成年人上网的游戏时间,拒绝未成年人登录PK类游戏。
根据2010年7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网络游戏用户达到2.96亿。其中有许多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刘强说,网络游戏在为游戏玩家提供丰富娱乐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负面影响,如网络游戏虚拟交易市场盗号行为频现,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等现象,导致网络游戏行业面临着严重的信任危机。在此背景下文化部针对网络游戏出台了《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要求保护未成年人,包括“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
刘强强调,网游实名制有三个系统:一是注册系统,玩家需提供身份信息;二是面向社会的查询系统,家长可查询到孩子在玩哪些游戏及在线情况;三是认证系统,与公安部门配合对注册信息进行认证。
《办法》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注册信息。否则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20000元以下罚款。
《办法》对进口网络游戏也明确规定,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依法对进口网络游戏进行内容审查,进口网游需获得审查批准后,方可上网运营。
执行出现新问题
为保护未成年人,中国曾在2007年实行了“网游防沉迷系统”,未成年人累计3小时以内的游戏时间为“健康”游戏时间,累计超过3小时为“疲劳”时间,在此时间段,玩家获得的游戏收益将减半,累计超过5小时即为“不健康”游戏时间,玩家的收益降为0,以此迫使未成年人下线休息、学习。刚开始很多人都以为实行“防沉迷”之后会好点,可事实并非如此,几乎所有参加“防沉迷”的游戏都是仅对几个免费游戏服务器进行了相应的设限,而绝大多数玩家的“老服务器”并没有运行防沉迷系统。 人们担心这次的网络游戏实名制,也会遇到像“网游防沉迷系统”这样的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