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联合发出通知 严禁地方政府吸收公众资金_北京周报
中国国家英文新闻周刊 日本語 Español Deutsch Français English 中 文
首页- 今日要闻 转播到腾讯微博 转播到腾讯微博
四部委联合发出通知 严禁地方政府吸收公众资金
• 2013-01-02 • 来源: 人民日报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字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地方各级政府不得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切实规范地方政府以回购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行为。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严禁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违规集资进行公益性项目建设,不得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他个人进行摊派集资或组织购买理财、信托产品,不得公开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融资平台公司项目融资。

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以委托单位建设并承担逐年回购(BT)责任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

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公司注资必须合法合规,不得将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不得授权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土地储备职能和进行土地储备融资,不得将土地储备贷款用于城市建设以及其他与土地储备业务无关的项目。

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不得通过金融机构中的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直接或间接融资。(记者李丽辉)

分享到: 更多
今日要闻更多
“北京之光”将照亮2013年北京元旦春节
中国有望连续6年黄金产量全球第一
宝莱坞歌舞剧《泰姬快车》中国巡演启动
我国10年帮扶1509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外交部:中国一直认真履行缴纳联合国会费义务
中国第29次南极科考队新站选址工作正式开始
马尔代夫总统希望继续加强马中关系
俄计划2020年前投入700亿美元发展航天
美国会领袖暗示年底前难达成“财政悬崖”协议
习近平会见联合国大会主席 希望联合国说公道话办公道事
北京周报中文E刊更多
2012年第10期
2012年第9期
2012年第8期
2012年第7期
2012年第6期
2012年第5期
2012年第4期
2012年第3期
专题导航更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2012年11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习近平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莫言和他的文学世界

北京时间10月11日19点,瑞典文学院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宣布,中国作家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

养老金之困
外国人眼里的科学发展观
中德建交四十周年
中国与美欧日的稀土“博弈”
视频更多
图片集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