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许可生产”形式就是将外国名烟品牌拿到国内生产和销售,并按生产的实际数量支付给外商一定的商标使用费和技术指导费。采用这种生产方式,一般都规定其产品不能出口,同时就地加工生产的该牌号的卷烟也不能再进口销售。
自华美之后,中国再没有合资卷烟企业出现,目前中外烟草企业的合作大多以“许可生产”的形势存在,在销售上遵守专卖制度。
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资料表示,由于烟草制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不能随便生产、任意流通,因此中国对烟草行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政策不会改变。
积极控烟
虽然带来很大的税收,但中国政府的控烟行动并不迟缓。
1986年,中国烟草企业被要求在烟盒的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焦油量,从这一年起,香烟焦油含量的标准开始实行。部分厂家还加注了“吸烟有害健康”的警句。
到了1990年,中国烟草总公司正式规定,卷烟企业要在产品上上标注“吸烟有害健康”字样的警句,1991年中国政府又以法律的形势进行了规定。
随着人们对“吸烟有害健康”认识的不断加强,各烟厂对卷烟的焦油含量、烟气烟碱的控制都朝着低危害的方向发展,从同一品牌各时期的烟标上可以看到上面两项指标的含量均呈下降趋势。
1991年中国正式加入国际条形码协会,并规定从1992年起凡出口卷烟及省以上优质卷烟,其商标上必须标明条形码。
2005年,中国政府又要求香烟企业在烟盒上注明了一氧化碳含量。
2009年1月1日,中国烟草行业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全面更换卷烟包装标识,卷烟包装标识警语区域所占面积不小于其所在面的30%。
中国政府每年在“世界戒烟日”前后都要举行大型的控烟宣传。政府还禁止烟草生产者、经销者发布含有烟草企业名称、标识,烟草制品名称、商标等内容的广告。
但一些卷烟企业出于自身利益,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中国控制吸烟协会资料显示,2009年9月至12月,共有52家烟草企业捐赠公益及文体活动79起,覆盖15个省份的40个市县,以此来宣传自己,其中就包括捐助“希望小学”。
2010年1月17日,中国控制吸烟协会还发布公告,呼吁国家尽快完善烟草法规,防止烟草企业变相宣传。“不仅要全面禁止一切形式的烟草广告、捐赠和赞助,而且要禁止烟草企业从事一切以承担社会责任为名的各类公益慈善及文体捐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