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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斌杰:对古村落要依法实施“强保护”

  ·   2015-11-17  ·   来源:人民网
标签:古村落;非物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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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贵阳11月16日电 (记者万秀斌) “对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有严格的法律保护制度。传统村落是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结合体,更要加强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11月16日在2015首届“中国传统村落·黔东南峰会”上表示,全国人大根据人大代表的提案,已经明确要将古村落保护纳入文物保护法的范围。正在制定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更是明确了公共文化遗产和设施使用、搬迁、重建等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和法律责任,实施强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破坏属于全民族的文化遗产。

  柳斌杰指出,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上更是提出了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具体要求。传统村落是我国乡村、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的“活化石”和“博物馆”,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维系着中华文明的根,更寄托着中华儿女的美丽乡愁。保护好传统村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战略布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和具体体现。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选择。传统村落是鲜活的“文化载体”,它的身上凝结着丰富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了大量独特的乡土建筑、宗族传衍、村规民约、生产方式、历史记忆等等,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能脱离的“生命土壤”。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保护传统村落,是农村现代化的大课题,应该说保护好传统村落就是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统村落就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保护传统村落就是要原汁原味地保护村落历史文化遗产和其依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和建设好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这与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是一脉相承的。2013年以来,住建部公布了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传统村落保护纳入了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2014年,住建部、文化部、文物局、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对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进行了顶层设计,作出了系统的安排和部署。

  “在传统村落诸多保护措施中要突出依法保护。”柳斌杰表示,对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有严格的法律保护制度。传统村落是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结合体,更要加强保护。全国人大根据人大代表的提案,已经明确要将古村落保护纳入文物保护法的范围。正在制定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更是明确了公共文化遗产和设施使用、搬迁、重建等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和法律责任,实施强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破坏属于全民族的文化遗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都要以法制思维处理传统村落保护中的问题,依法治理,依法办事,切实保护好我国各族人民千百年创造的村落风景,使我们渐行渐远的乡村永远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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