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英文新闻周刊日本語 Deutsch Français English 中 文
首页 >> 时事 >> 正文

是什么在阻碍全球气候行动目标的达成

冯玉铭  ·   2023-11-29  ·   来源:环球时报
标签:《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时事
打印
纠错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会议(COP28)将于11月30日在阿联酋开幕。本届会议的召开正值全球气候变暖进入空前严峻的历史时刻:2023年人类经历了有记录以来最热的7、8、9、10月,这极有可能使2023年成为有记录以来的历史最热一年。欧洲联盟气候监测机构哥白尼气候变化服务局11月20日表示,本月17日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的1850年至1900年间平均水平高2.07摄氏度,这是有记录以来全球单日平均气温升温水平首次突破2摄氏度。气候变暖正在以更加直观和激烈的方式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发展。

  全球科学共同体基本认同,即使我们完全实现各国的自主减排目标,也仅仅只能在本世纪末将全球升温控制在2.5到2.7摄氏度,距离《巴黎协定》中将全球升温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并力争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的目标仍有不小的距离。我们不禁要问,在过去几十年,究竟是什么原因在阻碍全球气候目标的达成?

  根据气候社会学家的研究,气候科学结果的不确定、或者说研究的不足,并不是导致这些年来全球气候行动不力的真正原因。人类将气候科学知识转变为行动的过程中,还涉及大量的文化、政治、经济和社会等考量,使得形成有效气候行动的社会资源不足,动机不够强,阻力也始终存在。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过去几十年来迟滞气候行动的因素进行科学分析,以期从中寻求指导和协调未来全球气候行动的有效方式。

  首先,气候公正的缺位是全球气候行动长期推进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气候公正,指的是气候变化产生的原因和后果需要以公正的方式在责任与行动上得以体现。它包含代际公正,即当代人不能剥夺后代人同等享有地球资源、环境的权利;也包含地理公正,即发达国家不能将自己过度碳排放的后果不公平地施加到发展中国家身上。理解气候公正需要认识到,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是由工业革命以及资本主义、殖民主义的扩张引发的,那么它的解决也必然伴随着反对殖民主义、反对霸权的公正国际秩序的逐步深化。长期以来,各种气候行动协定和共识的难产,几乎无一例外都是由北方国家和南方国家的分歧导致的。目前学术界已经逐渐发展出“生存碳排放”和“奢侈碳排放”的概念,从而将发达国家的底层民众和年轻一代,同广大南方国家一起团结在气候公正的旗帜下共同施压发达国家内的最富裕阶层,以推进更有效的气候行动。因此,坚持气候公正原则,既是尊重气候变化客观事实的体现,也是构建公平、公正国际秩序的途径。

  当前的国际关系,特别是中美关系的波动为全球气候行动带来相当的不确定性。虽然中美双方都在官方声明中表示致力于加强气候方面的协作,但是美国决策层常存在零和博弈的思维,将遏制中国发展的经济和军事政策,包装为气候行动政策,比如《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这不仅破坏了两国互信,也形成不良示范,使得多方将资源过度投入到国家安全领域,造成在气候减排和气候适应领域的资金不足。气候经济学中的“共享社会经济路径理论”认为,对抗性地缘政治环境将严重推高气候行动成本,甚至带来相关各方的全面失败。我们在俄乌冲突中已经初步看到这一理论的真切现实情景。美国目前把对华气候合作和全面打压中国的举措在口头上进行区分,实质却仍是坚持将美国单极霸权利益置于人类共同生存利益之上的自私做法。对此,我们应寻求国际广泛支持,表明地区和平是开展有效气候行动的一个重要实施条件,而非被动接受美国割裂两者之间关系的主张。这一姿态有着充足和坚实的科学理论做支撑,是一个站得稳、可传播的对外叙事主张。

  此外,某些与气候相关的科技观和长期行为惯性也助长了一些人和国家对气候行动的忽视。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已经证实,气候治理的成本只会随着时间的推进而大大增加,指望通过未来的某种科技爆炸来一劳永逸解决气候问题非常不现实。在社会经济领域,如果只是借重于碳汇和碳市场等手段,却不脚踏实地落实重点行业的减排举措,容易导致劣质碳补偿项目、“漂绿”现象(即虚假的减排宣传)和“减排震慑”现象(即夸大碳移除技术而忽视脱碳),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碳核查数据的可信度被破坏。应该看到,全球气候变化的总体应对效果,更多来自于国家、企业和个人气候行动的共同实施。就中国而言,在这些方面,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气候伦理哲学、气候国际关系等气候人文方面的科普工作。这将不仅有助于增加全社会对国家碳中和战略的理解和执行力,也能够增强同世界的对话能力,从而有效推广生态文明理念,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作者是中国海洋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中国海洋大学碳中和中心主任委员)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 订阅服务
合作伙伴:

版权所有 2000-2018 北京周报中文网 京ICP备08005356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5860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996274


本网站所刊登的来源为北京周报及北京周报网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北京周报社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