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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蒋颖:《外商投资法》意义重大 期待早日颁布“实施细则”

《北京周报》记者 马孝文  ·   2019-03-10  ·   来源:北京周报网
标签:全国两会;外商投资法;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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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副首席执行官(CEO)蒋颖(马孝文摄)

  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副首席执行官(CEO)蒋颖3月9日在北京表示,《外商投资法》出台的时间点十分重要,意义十分重大。如获通过,该法将是新一轮开放中的外商投资领域一部基础性法律。

  备受国内外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已在3月8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蒋颖指出,过去中国主要还是采取准入和优惠的方式来管理外商投资。当前的草案比较全面地阐述了中国从外资准入到外资进入后的保护、促进和管理的法律,增强了外商对中国投资的信心,给外国投资人吃了定心丸。 

  《外商投资法(草案)》相较于“外资三法”,基础性和原则性更强,有很大的优越性。“外资三法”最初公布的时候,我国还未建立一个公司法的体系。外资三法里面非常多地关注外商投资企业成立的组织形式,比较少地提到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保护和促进。《外商投资法(草案)》中不需要对组织形式过多阐述,而是更多地关注准入原则以及准人以后的保护和对企业的管理。 

  蒋颖指出,相比于2015年1月19日商务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2015草案》”),《外商投资法(草案)》在篇幅上大大缩减,延续了我国在外资领域立法“宜粗不宜细”的原则。

  《外商投资法(草案)》并未延续《2015草案》中以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国籍或设立地来判断企业投资来源的规定。目前看来,《外商投资法(草案)》并不会对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架构带来直接影响。 

  据此,蒋颖认为,相较《2015草案》,《外商投资法(草案)》着重进一步扩大开放,营造内外资平等的制度环境,放宽外资市场准入。 

  蒋颖还指出,《外商投资法(草案)》从立法和实践角度来说,还需要解决若干问题。首先,存在与三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和《外资企业法》)的过渡和衔接问题,尤其是对于存量的外商投资企业,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如何过渡,以及过渡期内的法律适用问题有待明确。第二,外国投资者的利润及其他合法所得的自由汇出,还有待进一步的外汇法规和操作指引细化、明确。第三,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需要更为详细的规定。第四,对于外国投资者的优惠待遇可能赋予外国投资者在特定领域的“超国民待遇”,而对于内资企业的投资服务和便利化水平也应同步提高,否则同样会引发内资与外资的不公平竞争。

  今年,蒋颖主要关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两会期间,蒋颖更加关注“营商环境 2.0”这样一个概念。她认为,现在是一个合适的时间点,从源头去看规则的合理性、必要性和统筹性,让政府在做减法的过程中重新再做梳理,让营商环境变得更加便利、自由、法制化。 

  她认为,中国市场的潜力巨大,制度环境优越。不断改善营商环境,可以更加融入世界经济,让更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让更多的外国企业走进来。 

  在成为全国政协委员之前,蒋颖是作为上海市政协常委、委员参政议政。履职十五年期间,她多关注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改变政府单单从监管者的角度去看待投资,到从方便投资者的角度去看待我国现在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在她看来,上海的很多地区实施的“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做法,都体现了政府角色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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